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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26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4〕82号)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徐州考区报名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5月16—20日举行。
(二)初级资格采用无纸化考试形式,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二、报名条件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执行。
报考人员学历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至25日,不安排补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规定程序在网上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按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县区选择报名审核点,报名成功后,打印报考人员登记表。持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需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邳州市后方可报名。
“从业资格证书编号”如为12位的,直接填写二代身份证号码(18位)。
(二)现场审核确认时间
初级资格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至26日(双休日正常上班,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县区报名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不得委托他人代理),逾期不再受理:
1、报考人员登记表(报名网站打印);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三)现场审核确认地点
邳州市沙沟湖行政中心10号楼南1楼107室会计科,电话:86241748
四、考试收费
(一)收费方式: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接受现金。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考。网上交费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至1月31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二)收费标准: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5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60元。
(三)发票领取:需要发票的考生于2015年2月2日至13日,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回执表到原报名审核点领取,逾期不能领取。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5年5月5—15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六、注意事项
1.考生自愿在网上订购考试用书,考试用书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快递范围江苏省内。
2.现场确认必须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3.现场审核须提供高中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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