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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贺州市公安局《关于成立县级应急处突分队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2014年7月15日政府常务会议同意昭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组建县公安局应急处突分队。现因应急处突分队辅警尚未满员,经研究,决定实行定岗位、定职数的办法面向全县范围公开招聘昭平县公安局应急处突分队辅警15名。
一、招聘名额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名额:
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人数,县公安局本次招聘应急处突分队辅警15名(均为男性)。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公安事业并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无违法犯罪前科和不良行为习惯,无因本人原因被辞退和开除记录。
2、身体健康,机警敏捷,五官端正,口齿伶俐、无残疾、无纹身,无色盲,裸眼视力为1.0以上。
3、属本县户籍,在本县具有居住条件,年龄在18—30周岁,身高在1.66米以上,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懂基本法律常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部队复退军人、警校及司法学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主要工作职责
(一)工作岗位:昭平县公安局应急处突分队。
(二)工作职责。应急处突分队辅警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协助履行以下职责:
1、规范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
2、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秩序;
3、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防控工作;
4、协助盘查、堵控、抓捕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和查缴可疑物品;
5、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6、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他应急处突工作任务。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本人持书面申请进行报名,报名同时由招聘工作办公室依据招录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报名(免收报名费)。报名时间:2015年1月22日-1月26日正常工作时间,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政工室,联系电话:0774-6697667。
2、需要证件: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复退军人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同版彩色照片两张。
(二)考试。考试总分200分,分为体能测试、面试两部分。
1、体能测试(100分):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要求,测试内容为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其中有一科成绩不达标的即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面试。
2、面试(100分):由县纪委、县人社局、县公安局派员组成面试组进行。进入面试人选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和自我控制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三)体检。由县公安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依照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学历层次高、体能测试成绩高或退伍军人等优先录用条件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标准要求到指定医院自费体检。
(四)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标准进行。
(五)审批、培训。经政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取得证书后才能聘用。对因体检、政审、培训不合格、辞职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名额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录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填写辅警人员录用审批表并附相关政审、体检等材料,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录用;正式录用日期从参加培训时算起。
(七)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
经录用后的辅警由县局政工室或上级公安机关统一制发证件,辅警上岗统一着制式服装或佩证上岗。
(八)建立应急处突分队辅警个人档案。档案内容除录用资料外,对辅警日常的考核、考勤、年终鉴定、奖罚等资料归档保存,便于严格管理。
四、聘后待遇
1、受聘辅警聘任期内(包括试用期)每月工资900元(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月工资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而适当调整增加),配发执勤制服。
2、辅警正式上岗后,需服务满一年方能辞职。辞职应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同意并退还执勤制服等装备后领回制服押金。
3、辅警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原则上每两年签订一次。
4、被录用者必须遵守《昭平县公安机关辅警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一旦违反或出现其它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情形,县公安局将依照相关规定作出辞退、劝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昭平县公安局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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