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招考辅助管理雇员公告
来源:龙岗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763 次 日期:2015-01-27 10: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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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研究,我街道拟于近期公开招考3名辅助管理雇员。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管理雇员3名,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考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具体职位条件要求,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或B类(以下简称《合格证》)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

2.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性强;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0年2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在校生(即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本次不得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未设置“以上”学历(学位)要求的,只限于本层次学历(学位)人员报考。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学士,则只接收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的人员报考;岗位要求学历大专,则只接收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

2、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职位未要求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3、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1月31日。(如“最高年龄35岁”为1979年1月3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至1月30日(2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1楼人事考试窗口,咨询电话28949217。

(二)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公开招考雇员报名表》(附件3)、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证或B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有职称要求的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4)、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相关材料要求:

1、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工作经验证明需盖工作单位印章或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同时提供对应年限的社保清单;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己婚者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开婚姻状况证明,再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上述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名资格。除文凭验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外,报名截止时间届满时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不合格,不予报名。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人力资源局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四、考试

考试由面试组成。面试由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待电话通知。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依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按该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核人选将在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上公布。

五、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龙岗街道办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龙岗街道办负责考核。考核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经体检、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不予雇用。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由龙岗街道办将拟雇人员名单在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上公示7天。

六、办理雇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由龙岗街道办上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备案后,办理雇用手续。

本公告由龙岗区龙岗街道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28949217

街道党工委组织部咨询电话:84802914

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28905246

中共深圳市龙岗街道工委组织部

2015年1月26日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公开招考辅助管理雇员职位表

附件2: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附件3: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公开招考辅助管理雇员报名表

附件4: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温馨提示: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公开招考辅助管理雇员报名表.doc》,《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来源于龙岗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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