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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天津工业大学2015年面向全国公开发布招聘岗位144个,其中,教学科研岗108个,其他专业技术岗位29个。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招聘方案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和天津工业大学网站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1:《天津工业大学2015年教学科研人员招聘计划》
附件2:《天津工业大学2015年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1.教学科研岗位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无犯罪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符合《天津工业大学接收国内毕业生基本业绩要求》有关规定;
(3)应聘者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第一学历学位为综合性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士;重点引进初始至最高学历均毕业于“985”、“211”或中科院以及经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的优秀毕业生;
(4)除特殊需要外,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其他职称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岁;
(5)具有非农业户口。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1)热爱所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无犯罪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底前毕业。
(3)除特殊标明的岗位外,应聘的具有硕士学位人员年龄一般在30周岁及以下,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各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第一学历学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
(4)已在本市普通高等学校、三本及高职院校工作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5)具有非农业户口。
四、招聘程序
(一) 教学科研岗
高层次人才及海外人才优先录用,直接试讲或考核。对于具有博士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国内应聘者,全年随时招聘,按照《天津工业大学引进人才及管理办法》规定程序执行,按比例参加试讲及面试,评委无记名投票表决,用人部门人才工作小组择优推荐,学校人才工作小组审核录用。
应聘人员可通过“天津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申请相应岗位,查询应聘进度。
个人简历应包括下列材料:
①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以及学校配套条件要求等。
②本人学习及工作简历(从高中至今,时间连续,间断不得多于2个月);
③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包括收录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等;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④主持或参与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⑤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tjpu.edu.cn/)通过“天津工业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其它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应聘人在提交简历的同时,须提交有效证件的扫描件作为附件: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及其它各阶段教育经历毕业证及学位证、个人户口页;应聘要求中共党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推荐表或所在单位证明等能够证明的材料皆可)。
2.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及各招聘部门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学校网站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具有博士学位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应聘人员承诺所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所报岗位低于3:1时,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
3.考试与考核
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心理健康测试、面试、技能测试。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不需笔试,直接进入心理健康测试、面试及技能测试环节。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职业技能及相关专业知识,同时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笔试、心理健康测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请应聘者随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2)面试
报考人员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笔试结果。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公开招聘系统公布。
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在读人员提供研究生证)及其它各阶段教育经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请应聘者随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采用试讲、实验操作、工作案例分析等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岗位技能,时间及内容根据具体岗位需要确定。
4.成绩计算及公布
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评委打分的平均数确定。面试、技能测试达不到上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博士考生经考核后直接确定综合成绩。
硕士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
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但心理测试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超过两项指标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与应聘人员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工业大学公开招聘系统公布。若出现空缺,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5.体检
拟招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参加由学校和教委共同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6.考察
学校及具体用人部门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向培养单位调研、工作实践考察等环节,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7.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面试、复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考核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校人事处在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和天津工业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报天津市教委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审批通过的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者,其档案由学校统一管理;具有硕士学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除外)者实行人事代理制度,档案委托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五、联系及监督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人事处
联系电话:022-83955270 83955687
E—mail:rsc@tjpu.edu.cn rsc_tjpu@163.com
网 址:http://rsc.tjpu.edu.cn/
监督方式:纪检监察处:022-83955181,人事处:022-83955270。
天津工业大学
2015年1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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