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天津师范大学校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相关内容的通知
来源:天津师范大学 阅读:751 次 日期:2015-01-30 13:39:55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调整天津师范大学校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相关内容的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按照教育部近日下达的《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我校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校考)的相关内容予以调整:

一、将音乐学(音乐文学)专业的录取规则调整为“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为:高考成绩总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成绩总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成绩总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的报名时间调整为:天津考点在音乐类专业初试网上报名时填报,青岛考点在音乐类专业初试现场填报,报名费为30元/人。我校不单独组织该专业考试,考生应至少选择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两个专业中的一个专业进行考试,该专业将单独划定初、复试合格分数线。

注意事项:

1.校考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最终计划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专业的招生计划拟在山东省公布的预计计划基础上适当增加。

特此通知,望广大考生周知。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1月27日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