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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教育改革,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专业人才选拔机制,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
类别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科类 | 备 注 |
教育类 | 小学教育(师范) | 40 | 文理 | 文、理科分科计划根据面试入围考生分科情况按比例确定。要求会考4A及以上,其余C及以上。 |
学前教育(师范) | 30 | 兼招 | ||
工学类 | 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 | 15 | 理科 | 数学、物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四门中有2A及以上,其余C及以上。 |
自动化 | 15 | 理科 |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15年3月1日至3月25日。
2.上传报名材料:从报名时起至3月25日截止。
3.资格审查:3月26日至3月27日。
4.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3月28日至3月30日。
5.考生报到:4月11日上午。
6.测试时间:4月11日下午笔试,4月12日面试。
7.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综合素质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以参加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资格为准)。
(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1门,其中报考教育类要求有4门及以上为A等,其余为C等及以上;报考工学类要求数学、物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四门中有2门及以上为A等,其余为C等及以上。
(三)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P等。
(四)教育类与工学类不得兼报。
四、报考方式
(一)申报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以个人自荐方式直接向我校提出申请。
(二)网上报名:2015年3月1日至3月25日,考生登录绍兴文理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 //zs.usx.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
(三)上传报名材料:2015年3月25日之前系统上传报名材料,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①绍兴文理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后系统中直接打印,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水平证明材料:《浙江省普通高中会考成绩证明》或者《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
③身份证(正反面)。
④高考考生报名证或考生报名登记表(必须有高考报名序号)。
将上述材料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要求JPG格式),照片必须清晰。
(四)资格审查:报名考生须经我校考生资格审查组审核。评审时间为3月26日至3月27日,初审合格考生按要求缴纳综合素质测试考务费。
(五)考务费: 按规定收取综合素质测试考务费110元/人。网上缴费时间为3月28日至3月30日。初审合格考生,通过网上银行或各银行柜台,将考务费汇入指定帐户中(备注栏注明:三位一体考务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截图上传缴费凭证。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概不退还。
五、综合素质测试
(一)考生报到
报到时间:2015年4月11日8:30-11:30,领取准考证,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
报到地点:绍兴文理学院南山校区综合楼(城南大道900号)
(二)测试时间
2015年4月11日下午至4月12日
(三)测试方式
1.笔试:4月11日下午。主要测试学生的知识素养及运用知识的能力。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考生需自备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5倍,则不进行笔试,所有考生直接入围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学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
(四)成绩评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考生即取得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入围资格,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批次:我校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安排在普通文理科第二批提前批录取。合格考生须参加2015年高考二类科目组考试。
(二)志愿填报: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合格考生须在第二批提前批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且报考专业必须与测试类别对应,否则无效。
(三)录取规则:实行分类录取。对同类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经调剂仍未完成计划的,则按上述规则逐一顺延录取。
综合成绩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素质测试(面试)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四)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七、其他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其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若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我校将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学校纪委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5-88341824。
(四)本招生方案由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
邮编:312000
联系部门: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5-88345555
传真:0575-88341838
学校网址:http://www.usx.edu.cn
招生网址:http://zs.usx.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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