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标准范文:新华社瞭望周刊时评2010年40-45期
来源:瞭望周刊 阅读:5141 次 日期:2010-12-12 17: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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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五条”加压楼市调控

唐敏

国庆长假之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再度加码。

首先,各商业银行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由之前的20%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其次,对于呼之欲出的房产税尽管仍然延续了试点的说法,但强化使用了“加快推进”、“并逐步扩大到全国”的字眼。同时,调整了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其三,再次强调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对于拖延、阻碍形成真正住房供应量的闲置土地、拖延开竣工、捂盘惜售等行为,要求对企业“暂停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

其四,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

其五,对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省级人民政府,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上述五条,从金融、财税政策到行政手段左右“开弓”,彰显了中央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心,而且预留了足够的政策空间,不排除下一步抑制投资需求政策(包括进一步提高杠杆率,房产税的出台等)的强化。

连日来,在房地产调控政策强化的背景下,一些地方出现了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杂音”:或者高调宣称“调控已经见效,政策不用再加力”;或者以个别城市、个别楼盘价格的上涨以偏概全、以点代面渲染房价逆市上扬、价量齐升的虚假繁荣局面,营造紧张空气,让不掌握全面情况的老百姓犹如“惊弓之鸟”。此次调控政策再次加码,可以警醒有关各方“试探”的侥幸心理。

现在,对房地产相关主管部门来说,则应加快房地产市场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为群众住房消费和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防止一时一地的数据影响市场判断,进而误导市场走势甚至政策走势。

对房地产商和房地产投机者来说,一定要看清当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和大势,不要只顾眼前利益看错方向;一定要理解决策者的调控重心和决心,切忌以侥幸心理博弈政策。

对于广大的中低收入者来是说,应该看到以租赁方式保障其阶段性基本住房需求是世界通行做法,现阶段,量力而行、从租到买、从小到大,才是纷繁楼市中“去伪存真”的合理心态。

全民打拐盼“拐点”

贾立君

近日,来自江西、河北、广东、内蒙古等地的30余名家长,在北京街头拉开自制的百米“寻子墙”海报寻找失踪子女。“寻子墙”中一张张活泼可爱的童稚容颜背后,伫立着一个个心力交瘁的父母,聚焦无数关注目光。

尽管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一直是政法机关的打击重点,但受利益驱使,丧心病狂的人贩子近年来沉渣泛起,并呈现犯罪组织职业化、集团化,犯罪手段暴力化、多样化等特点,成为继毒品犯罪和武器走私之后的全球第三大非法贸易、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犯罪问题。在强烈谴责犯罪恶行的同时,公众也应反思社会管理漏洞及其深层原因。

当前,我国拐卖犯罪成因主要呈现出四个特点。首先,“买方市场”庞大导致拐卖犯罪屡打不绝。有的农村“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等封建思想根深蒂固,一些人不顾法律约束,非法收买儿童,形成巨大的买方市场。

其次,社会管理漏洞给了人贩子可乘之机。由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入托难、入学难,家长们忙于生计,无暇看护子女,成为人贩子的主要侵害目标。有的地方劳务中介机构管理不规范,人贩子混迹其中。一些城市街头儿童、残疾人流浪乞讨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整治。一些地方户口管理不严格,致使被拐妇女儿童能够落户、上学。

再有,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拉大诱发拐卖,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女青年外出务工,容易被拐骗。

同时,群众反拐防拐意识淡薄,法制宣传教育滞后。一些人认为介绍、收买儿童是积德、做善事,认为人贩子是介绍婚姻的“红娘”。更为严重的是,某些基层干部对这种犯罪行为也存在模糊认识。

今年9月25日,是中共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30周年纪念日。30年来,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行使我国少生了4亿人,为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子女数量的减少,也令中国家庭对于孩子的期望、重视和敏感度远远超出以往任何一个时代。人口拐卖对社会人心的杀伤力也由此更显惨烈。

各级各部门的决策者、执行者,有责任、有义务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来看待打拐的重要性,全面开展综合治理,多部门联手依法严打,尽快设立专门打拐机构和专项经费,加大对拐入地的治理力度,坚决处理收买人员,消除买方市场,营造“全民反拐打拐”氛围,让人口拐卖势头现出“拐点”,让离散的亲人重新团聚,骨肉莫再分离!

风险社会的行政自律

廖音

时为多事之秋。城乡群体性事件居高不下,极端恶性事件更有增加之势。纵有千般客观理由,权力运行不尽规范往往不是源头就是推手。法治政府建设路线图虽早已明确,一些地方和部门盲目决策、草率决策乃至逐利驱动下的“恶意决策”问题依然突出,批量生产出政府投资失误、楼脆脆、桥塌塌、征地拆迁血案、随意涨价、环境恶化等易燃易爆点。

驯服权力已时不我待。在群体差距步步拉大、利益结构趋于固化的当下,底线不断失守,大量受损者几被逼入退无可退的墙角。又因社会透明度增加,粉饰掩盖不再容易,民众权利意识增长,“老实”不再是众口交赞的美德,社会容忍度已较往昔明显降低。警钟已然长鸣,若不警醒并付诸行动,砸下来的将是达摩克利斯之剑。

谁也不愿看到人仰马翻的两败局面。外部制约固然是更有效的方式,权力自律依然值得期待,两者合力,将是一条成本最小、风险最低的化解之途。

榜样并不缺乏。比如,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基于维稳压力,开展行政决策前的风险评估,把涉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利益、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列入风险评估范围,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此举收效明显,大可总结完善,并推而广之。

决策是否合法、合理、可行,会否埋下风险种子,不是屁股坐在办公室里拍拍脑袋掐掐手指就能知道,甚至也不是“班子”合计合计便能无忧,需要有一整套的事前评估机制。应引入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评测等手段,通过舆情反映、问卷调查、重点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整理相关信息、意见,并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加以研判,提出风险等级和风险防范建议,确保决策出台后能够平衡顺利实施。

社会稳定自然是最显性、最切近,也是各级政府和部门最担心的风险,但综合系统的评估还不限于此。考虑到频频爆发的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大量财政风险也应重点防范,成本与效益分析不可或缺。考虑到种种形象工程、腐败工程,道德风险亦当严防死守,程序正义不能显失。此外,许多行政决策涉及发展与保护矛盾,关乎生存质量与发展后劲,环境生态风险也可单列。

风险评估,其实是“不可行论证”,凡是风险不可控的,都不应列入决策议程。即便是出台后的决策,也应跟踪其执行情况,一旦发现风险苗头,当及时纠偏或刹车,勿待亡羊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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