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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建设大学
国家部委直属的公办综合性大学
中国著名华侨高等学府
国家面向海内外开展华文教育的主要基地
中华才艺(音乐·舞蹈)培训基地
在校生3万余人,港澳台和外国学生近5000人,来自4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全国华侨、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最多的大学之一
本科一批招生(重点本科批)或本科提前批招生
一、学校简介
华侨大学是中国著名高等学府,是国家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创办于1960年。校区分别坐落于中国著名侨乡福建省厦门市和泉州市,学校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
华侨大学坚持“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办学方针,秉承“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宗旨,贯彻“会通中外,并育德才”的办学理念。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国家领导人廖承志、叶飞亲自担任首任、次任校长。现任校长为海内外著名华文教育学家、博士生导师贾益民教授。
华侨大学设有研究生院,有29个学院,137个研究院、所、中心;有20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1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7个本科专业。现有博士生、硕士生、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8000名,其中有来自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侨华人、港澳台和外国学生近5000名,是全国拥有境外学生最多的大学之一。
华侨大学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致力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首批教育部本科评估优秀大学。在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全球建筑毕业设计大赛、模拟联合国大会、美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华侨大学屡获大奖;学生男子篮球队在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十五届赛事中获得八次总冠军;学校连续两年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
华侨大学将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发展之路、特色兴校之路、人才强校之路,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致力于建设基础雄厚、特色鲜明、海内外著名的高水平大学。
二、学院简介
厦航学院成立于2012年12月23日,是华侨大学教学科研单位,专门负责华侨大学与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合作办学的组织管理工作。学院设在华侨大学厦门校区。
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发挥华侨大学综合性大学优势,优化教师队伍组织教学;同时聘请国内外航空领域的专家、资深业内人士担任教学实训工作。借助校友企业资源优势,为学生在学期间,免费配置一对一专业化教辅用品,助力学院特色发展。厦门航空有限公司车尚轮董事长等五位公司高管及技术骨干担任我院兼职教授,加强公司对学生的教育和培养并提供大力支持,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优先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的机会。
厦航学院自成立以来,先后开办了酒店管理和机务维修、模具设计与制造、应用电子技术等专业。2014年9月起,开始招收音乐/舞蹈表演(礼仪与航空服务)本科专业学生。
三、专业简介
全日制本科专业音乐表演(礼仪与航空服务)和舞蹈表演(礼仪与航空服务),学制4年。学生在学期间,由华侨大学负责管理、教育、培养,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华侨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该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精通国内外民用航空服务(空乘、空保、安检、值机、要客、票务等)及交通运输服务(高铁、动车、游轮海乘)等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掌握所学专业技能,具备较高外语水平、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适合民用航空及交通运输业需求与发展的高级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表演、艺术实践、形体训练、化妆技巧与形象塑造、涉外礼仪、公共关系与技巧、客舱服务与管理、客舱设备使用与管理、英语会话、民航乘务英语、民航空乘礼仪、客舱服务程序及标准动作实操、应急设备使用方法、未来空姐面试指南、民航服务心理学,乘务员CBT软件系统培训等。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推荐到国际及国内各大航空公司担任民航乘务员、民航安全员或从事安检、VIP服务、值机、票务、海乘、路乘等工作,也可推荐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交通运输业和高等院校从事管理、文秘等工作。
四、招生专业、层次、学制、科类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
1.音乐表演,本科,4年,培养方向:礼仪与航空服务。
2.舞蹈表演,本科,4年,培养方向:礼仪与航空服务。
(二)报考科类:文理兼收(具体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三)办学地点:华侨大学厦门校区。
(四)收费标准(币种:人民币,收费以当年物价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学费 | 住宿费 (四人间公寓,空调) | 备注 |
9360元/年 | 1300元/年 | 按学生在校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 |
(五)校考招生计划:
学院 | 专业代码、名称及方向 | 合计 | 校 考 | ||
吉林 | 湖北 | 黑龙江 | |||
厦航学院 (厦门校区) | 130201音乐表演(礼仪与航空服务) | 45 | √ | √ | √ |
130204舞蹈表演(礼仪与航空服务) | √ | √ | √ | ||
备 注 | 我校将根据各考点考生的生源情况,下达各省招生计划数,具体计划数将于2015年5月份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表示有招生计划。 |
五、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2.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3.净身高: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5cm。
4.体重:男生[身高(cm)-105]kg±10%;女生[身高(cm)-110]kg±10%。
5.年龄不超过十九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上述身体条件以相关省份招生考试负责部门提供的高考体检表为准,并需符合教育部高考体检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乘务员体检标准。新生入学后,学校也将根据民航总局空中乘务员的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再次复查,如有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我校将予以退学处理。
六、考试方法
(一)专业考试
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音乐表演(礼仪与航空服务)、舞蹈表演(礼仪与航空服务)专业面试。
湖北、黑龙江、吉林省已取得省级艺术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参加专业校考),可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现场参加专业课报名考试,不接受函报,不得跨省参加考试。
(1)专业面试报名地点、时间和招生范围
考 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招生范围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1月24-25日 | 1月26-27日 | 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 | 吉林省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沙湖考试基地 | 2月27-28日(网上报名) | 3月3-4日 | 武汉市武昌区学院路12号 | 湖北省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3月25-26日(网上报名) | 3月30日 | 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九路1号 | 黑龙江省 |
我校有权根据报名情况于报名第二天提前终止报名工作。
(2)专业面试内容
①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②面试内容为形体五官、风度举止、动作反应、普通话、英语表达能力、服务态度测试、才艺展示等(器材自备)。
报名后考生按校考考生须知着装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其中,初试要求男生穿着四角短裤和坎肩背心、女生穿着短裙和坎肩背心;复试要求男生穿短袖衬衫、西裤、皮鞋,女生穿短袖衬衫、正装一步裙、高跟皮鞋)。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4月6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反映其符合教育部高考体检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乘务员体检标准的体检情况和证明,作为考核、发证、录取依据。
(3)报名须备资料(复印件概不退还)
①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②考生本人户口所在省份艺术类高考考生报名号及专业统考合格证原件(统考未涉及省份除外)、复印件各一份。
③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3张。
考点实行网络报名的,考生可不必交复印件及照片。
(4)考生凭本人“三证”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即: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我校颁发的专业准考证。
(5)交通及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
(6)报名时考生须认真填写、确认个人的信息,凡由于信息填写错误而影响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二)文化课考试
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七、校考专业成绩公布
我校将根据校考考点音乐表演(礼仪与航空服务)、舞蹈表演(礼仪与航空服务)的招生计划,原则上按1:4比例划定合格线,考生可于2015年4月初上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一并公布专业排名、专业合格线,我校不再另行邮寄《专业合格通知单》。
华侨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c.hqu.edu.cn。
凡达我校专业合格线的考生(我校专业合格线,仅作为专业水平合格的评判标准,其他相关条件将以考生高考电子档案所提供的信息作为评判依据。),即可填报我校的志愿。我校将根据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报送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八、志愿填报条件
湖北、吉林、黑龙江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达到我校音乐表演(礼仪与航空服务)、舞蹈表演(礼仪与航空服务)专业课合格线,方可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份的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方可填报华侨大学音乐表演(礼仪与航空服务)、舞蹈表演(礼仪与航空服务)专业志愿。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文化分须达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且不低于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二批分数线的65%。
九、录取办法
对符合志愿填报、录取要求的校考考生,均按专业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同分则按文化分排序录取。
其中,考生的文化分须达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且不低于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二批分数线的65%。
湖北、吉林、黑龙江省份的专业成绩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且参加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合格线。
录取结果经省级部门审批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入学与复查
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本简章解释权归华侨大学招生处。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将根据教育部及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
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招生处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华侨大学招生处(362021)
电话:0595-22695678
传真:0595-22691575
网址:http://zsc.hqu.edu.cn
华侨大学厦航学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综合教学楼E5区(361021)
电话:0592-6167336
网址:http://xma.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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