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一、学院概况: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是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获优秀等次,2010年被确定为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被确定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被省政府评为“安徽省创新创业示范校”。连续多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达到97%以上,学院多次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学院现有2个校区,占地面积500余亩,主校区坐落在合肥市大学城,设有大位会计学院、雪岩贸易学院、行知管理学院等9个教学机构以及4个教辅机构、2个研究机构。学院开设管、工、经、文、艺、农六大门类35个专业及方向,目前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2000余人。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五、办学地址:合肥市翡翠路900号
六、招生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七、招生对象: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并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原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凭考生号在我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八、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31日,登录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网站(www.aftvc.com)进行报名并填报专业志愿,学院24小时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请自行打印报名表。
九、志愿填报: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及服从志愿;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根据考生类别填报专业志愿。
十、资格审核
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相关信息平台对申请人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审核合格名单。
十一、招生计划
具体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十二、考核测试
(一)面向应历届高中毕业生的测试
1.测试方式:采用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加综合素质测试的方式。其中应届高中毕业生和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历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50%(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分文科和理科,文科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50%,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无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历届高中毕业生只采取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100%。
2、笔试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为德育和人文素养,考试大纲见我院网站。
(二)面向应历届中职毕业生的测试
1、报考会计专业的测试方式为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
2、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稻香楼班)的测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大纲见我院网站。
十三、免试政策
为选拔具有一定技能的考生,我院在2015年自主招生中,采用免试的方式录取部分学生。免试方式包括学校推荐和学生自荐(免试学生在我院网站www.aftvc.com自主招生专栏下载相关表格)。
1.免试方式招收的考生其招生计划包含在自主招生总计划内。
2.校长实名推荐(面向中职院校):安徽财贸职教集团成员内学校具有推荐资格,部分学校可向我院推荐具有专业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3.学生自荐:
(1)在人社、教育等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均可向我校自荐。
(2)在军队服役期间获得过三等功以上表彰的退役士兵,可申请免试入学。
(3)获得过市级(含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的个人可申请免试入学。
4.获得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在考生所在学校公示一周时间。
5.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主招生网上报名、填报专业志愿,填写《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免试入学申请表》,于2015年3月31日前凭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免试入学申请手续及缴纳报名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我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在我院自主招生专题网站公示免试拟录取名单。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安徽财贸职教集团成员内部分学校校长实名推荐人数如下:
学校名称 | 推荐人数 |
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 | 10 |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中专部 | 10 |
安徽华夏旅游学校 | 5 |
太湖县职教中心 | 5 |
阜阳商业学校 | 5 |
亳州工业学校 | 5 |
安徽材料工程学校 | 5 |
宣城市工业学校 | 5 |
安徽省桐城望溪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 5 |
中科院合肥科技学校 | 5 |
十四、录取
录取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领导下,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3.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待遇相同。
4.学院根据录取原则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5.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由我院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可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我院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6.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再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十五、领取准考证需交验的材料
2015年4月10日考生携带下列材料至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现场确认、缴费、领取准考证: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打印“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1份,并贴上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
3.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现场贴于准考证上。
4.报名费120元/人。
十六、测试时间:2015年 4 月11 日。
十七、咨询电话:0551-63865888、63865837、63865822、63865815
十八、收费标准:学校的收费严格执行安徽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如有变化,按国家或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九、监督机制: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
二十、申诉电话:0551-63865803。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2015年1月8日
附件:自主招生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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