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来源: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819 次 日期:2015-02-03 11: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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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4〕16号)文件精神,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于2015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为确保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3851

第五条 学院地址:合肥市潜山路382号

邮政编码:230031

网址:http://www.ahptc.cn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办学定位:稳定规模校企联合 特色办学 稳固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自主招生章程、自主招生方案、确定自主招生规模和计划,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录取和处理招生日常事务。

第十条 学院设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安保监察组,对自主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确保“阳光”招生。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时间安排

第十一条 自主招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另行公布。如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缺额计划转入普通高考招生。

第十二条 自主招生考试及时间安排如下表。

名单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以下简称“社会考生”)。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

(一)参加自主招生的各类考生必须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参加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编制的考生号。

(二)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三)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基础科目成绩须达到C等级及以上,在校期间表现优良,无违纪处分记录。

(四)应届中职学校考生须出具所在学校在读证明,在校期间表现优良,无违纪处分记录;历届中职学校考生须取得中职毕业证书。

(五)“社会考生”应具有高中学历证书(或相关证明),无违法违纪记录,社会表现优良。

第六章 招生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 学院自主招生工作流程为:考生报名à资格审核à现场确认à测试à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 考生报名

(一)报名方式

2015年,学院自主招生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ahptc.cn,以下同),点击相关链接,凭个人身份证号和高考考生号进行报名。

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学校(或单位、乡、镇、街道)审核盖章后,现场确认时交至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二)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日-4月5日,学院报名系统于2015年4月5日17:00关闭。

(三)专业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第十七条 资格审核

(一)在安徽省教育厅指导下,学院借助安徽省教育厅相关信息平台对申请人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二)2015年4月7日后,考生可登录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第十八条 现场确认: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到学院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参加自主组织测试的《准考证》,同时缴纳测试费100元/人。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4月10日8:00—16:00。

(二)现场确认地点: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一楼学生处。

(三)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乡、镇、街道)加盖公章后的《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反面写上姓名及高考考生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由报名点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

第七章 考试安排

第十九条 测试方案

参加2015年学院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学院自主组织的相关测试,择优录取;

(一)应历届普通高中考生和“社会考生”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考核要求: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C级及以上,且职业适应性测试为合格,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满分200分(得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

1.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由安徽省教育厅提供,(无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社会考生”需提供高中学历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

2. 职业适应性测试办法

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院组织相关量表进行测试,测试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

3.综合素质测试

按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分组面试,综合素质测试组组成:根据测试工作的需要组建通信类、计算机类、经管类专业三个综合素质测试组,考评组由学生处、教务处、通信工程系、计算机系、经济管理系和企业专家组成。测试组的主要职责是: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和细则进行综合素质测试评分。

综合素质测试内容:测试采用考生随机抽题回答和测评工作人员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通过测试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以及特长等基本情况。

综合素质测试程序:为做到公平公正,此次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将采取四个随机的方法,即“考生面试顺序号抽签随机、考生抽取考题和测评人员提问随机、测评工作人员分组抽签随机、考场安排抽签随机”。对考生的面试评分,由每个测评人员独立评分,统计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成绩统计,汇总。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安保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中职学校考生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核成绩+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考核总成绩中基本分满分为200分(文化基础考核成绩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100分,总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

1.文化课考核办法

考生文化课考核范围参照《2014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内容主要是语文、数学、英语。其中数学、英语各占30分,语文40分。

2.职业技能测试办法

职业技能测试按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分组面试,职业技能测试组组成:根据测试工作的需要组建计算机通信、呼叫中心服务与管理两个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组,考评组由学生处、教务处、计算机系、经济管理系和企业专家组成。测试组的主要职责是: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和细则进行综合素质测试评分。

综合素质测试内容:测试采用考生随机抽题回答和测评工作人员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计算机通信专业涉及到该专业的基本常识,呼叫中心服务与管理专业侧重考查普通话水平。此外,考核内容还涉及到考生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以及特长等基本情况。

职业技能测试程序:为做到公平公正,此次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将采取四个随机的方法,即“考生面试顺序号抽签随机、考生抽取考题和测评人员提问随机、测评工作人员分组抽签随机、考场安排抽签随机”。对考生的面试评分,由每个测评人员独立评分,统计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成绩统计,汇总。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安保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

职业适应性测试和文化课考核时间:2015年4月11日上午9:00—11:30。

综合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2015年4月11日下午(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专业分组进行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测试地点: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三)成绩发布

考生的测试成绩将在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考生可以凭身份证号及准考证号登录查询。

第八章 录取

第二十条 在安徽省教育厅指导下,学院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自主招生的录取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依据考生的测试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按照公布的自主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测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专业服从志愿录取。

第二十一条 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以下原则划定: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和“社会考生”按照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单科成绩排序,单科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无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社会考生”按照综合素质测试中的三个单项成绩排序,排列顺序为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中职考生按文化课考核成绩排序,文化课考核成绩仍相同时按单科考核成绩排序,单科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后,2015年4月20日将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可以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认录取结果,随后,学院将最终录取结果在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http://www.ahptc.cn)上公布。

第九章 相关事宜

第二十二条 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第二十三条 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的待遇,并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

第二十四条 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自主招生加分政策参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以及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一)学费标准:移动通信技术、光纤通信、通信工程设计与管理、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通信专业每年每生3900元;呼叫中心服务与管理专业每年每生3500元。

(二)住宿费标准:八人间公寓每生600元/学年;六人间公寓每生800元/学年;四人间(以下)公寓每生1000元/学年。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优秀学生每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占学生总数的0.09%左右;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占学生总数2.7%左右;约22%的学生每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除此以外,还有30%的优秀学生可以享受学院奖学金;校企合作订单班优秀学生还可以获得合作企业设立的企业奖学金。

第二十八条 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对取得学籍的特困生, 根据规定给予特困生生活补助;特困生可以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二章 学生毕业与就业

第二十九条 学生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十条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招生就业办公室具体指导、推荐毕业生就业。学院每年均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三大运营商输送大量毕业生,同时,学院还与省内外20多家通信运营企业签定了实习实训基地协议和校企合作培养协议,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高职办学以来,毕业生就业工作始终保持就业率高、就业质量高、就业满意度高的良好形势,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8%,部分专业供不应求,2013年,学院荣获安徽省教育厅授予的“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

第三十一条 学院积极为学生开展多种技能培训,实行“一生多证,一专多能”教育。学院还将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统一部署,组织毕业生参加省属高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升本”考试,以进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积极开展“专转本”学习,并依托北京邮电大学、南京邮电大学等邮电类高等学府,设立研究生培养基地和学历教育教学点,形成“专科—本科—研究生”的一体化学历教育链条。

第十三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

通讯地址:合肥市潜山路382号,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 编:230031

联系电话:0551-62231188(招生就业办公室)

传 真:0551-62231031(招生就业办公室)

网 址:http://www.ahptc.cn

E-mail:ahptczs@126.com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学院监察室是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监督电话:0551-62231020

传 真:0551-62231024

电子邮箱: ahptcjcs@126.com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2015年1月7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适用于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院授权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安徽省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安徽省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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