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一、学校性质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生在校完成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学院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专科学历证书。
二、学院概况
学校坐落在淮南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国庆西路199号,区位优势显著,生态环境怡人,交通便捷,生活便利。占地面积1400余亩(含新校区规划用地),校舍建筑面积26余万平方米。
学校设置六系(机械与汽车工程系、电气与电子工程系、建筑与化学工程系、计算机信息工程系、经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二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创业学院)、四个教学部(基础部、思政部、外语部、体育部),开设14个专业群49个专业方向,全日制在校生近10000人。
学校是安徽办学历史较长、实力雄厚、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院校。在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和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中荣膺两项“优秀”。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首批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50强等数十项荣誉称号。
三、招生计划
以我院现有教育教学条件为基础,本着为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培养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原则,以就业为导向,合理选择相应专业编制2015年自主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四、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祖国、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
(二)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或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原对口招生)报名,并取得14位考生号。
五、录取方式
(一)统一测试。
凡报考我院自主招生的考生,除符合免试条件外,均须参加由我院统一组织的测试,按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具体报名、测试等相关事宜见报名方式和考试办法。
(二)推荐免试。
免试条件如下:
1.校长实名推荐。
我院遴选部分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实行校长实名推荐考生,选拔办法由推荐学校制定并(寄)送我院备案;
2.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录取资格:
(1)在校级以上(含校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中职考生;
(2)获得本专业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资格中级证书的中职考生;
(3)高中阶段获得学科竞赛校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4)特长生(未取得证书的考生,于3月30日来我院参加特长技能测试)
①体育类特长生:取得二级运动员证书或参加地市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取得前三名的(未取得证书,经我院体育技能测试达二级运动员80%标准的);
②音乐、舞蹈、美术等特长生:参加专业或社会考级达到四级的(未取得证书,经我院测试达到同等级别的)。
六、报名事项
(一)参加统一测试者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10日-4月10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西路199号)。
(2)网上报名。网址: www.ahgmedu.cn 。
3.报名程序及所需材料。
(1)现场报名程序及所需材料。
①普通高考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一页纸上)、普通高考14位考生号,到我院报名并填写《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②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一页纸上)和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原对口招生)报名取得的14位考生号(如有本专业初级技能证书,一并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带来),到我院报名并填写《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2)网上报名程序及所需材料。
考生先通过我院网站网上报名,记住报名密码,关注“网上报名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由考生下载打印《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连同上述(1)中①或②所述材料一起,于2015年4月11日17:00前提交我院招生办。
(二)推荐免试者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10日-3月30日。
2.所有推荐免试的考生须登录我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下载《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推荐表》或《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免试申请表》并填写,考生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申请推荐免试考生填报材料及寄(送)时间:
(1)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需填写并寄(送)《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一页纸上),材料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于2015年3月30日前寄(送)达我院招生办公室。
(2)免试入学的学生需填写并寄(送)《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免试申请表》、证明材料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一页纸上),材料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相关材料须于2015年3月30日前寄(送)达我院招生办公室;
(3)材料可由考生本人寄送或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寄(送)。寄送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国庆西路199号,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32007(如选择邮寄,请使用邮政EMS快递)。
以上申请推荐免试考生须在4月5日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由我院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于4月6日至8日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后直接预录取;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凡符合我院自主招生条件可以继续参加统一测试。
(三)志愿填报方法。普通高考考生和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考生均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四)报考费用。学院免收考生报名考试费。
(五)审查公示。4月8日-10日,在学院网站陆续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有疑义考生。
七、考试办法
本考试办法仅适用参加统一测试考生。
(一)考生本人于2015年4月11日17:00前到我院招生办凭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
1.综合测试:2015年4月12日上午9:00—11:00;
2.技能测试:2015年4月12日下午13:30—15:30;
3.考试地点: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主教学楼。
(三)考核内容。
1.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笔试)在安徽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测试内容含:文化素养、身心素质、综合能力等,满分为300分。非推荐免试考生必须参加综合测试。
2.技能测试。
未取得本专业技能证书的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考生须参加技能测试(面试),面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合格考生技能不加分。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1.普通高考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考生综合测试成绩 + 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其中普通高考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应(历)届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原始成绩总和,由安徽省教育厅提供。
(2)未参加学业水平测试的,学业水平成绩以当年安徽省教育厅实施的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总成绩的60%计入。
2.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考生综合测试成绩。
八、录取规则
(一)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1:1比例择优录取,普通高考考生和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考生分类录取。同类中总分相同者,普通高考考生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先录取;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优先录取。
(三)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
若招生专业计划(含普高与中职间)与报考生源数不平衡,我院自主调整分专业计划。
(四)4月15日前通过本院网站向社会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三天,无异议,于4月20日前报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4月27日-29日,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如同时被其他院校预录取,需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在预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只被我校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须上网确认。完成录取手续后在本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九、时间安排
1.2月10日-4月10日,考生持14位考生号及相关材料来我院现场报名、或登录我院网站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4月8日-10日,在学院网站陆续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有疑义考生。
3.4月11日17:00前,考生凭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到学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
4.4月12日上午9:00-11:00,综合测试(普通高考考生和中职考生);4月12日下午13:30-15:30,中职考生技能测试(测试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有职业技能证书可免试)。
5.4月15日-17日,在我院网站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
6.4月20日前,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预录取名单。
7.4月27日-29日,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如同时被其他院校预录取,需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在预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只被我校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须上网确认。
十、招生监督
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考生如有疑问可向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投诉,投诉电话:0554-6806219。
考生在自主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十一、其他事宜
(一)未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考。
(二)自主考试录取的考生与统招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规定的安徽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学院已建立完善的学生资助及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奖、助学金。
(四)自主招生的各专业都与相关合作企业签订了“订单式”校企合作协议,学生毕业后可去相应的订单企业工作,也可选择参加淮南市大学生就学就业“万人计划”就业或由学院另外推荐到其他单位就业。
(五)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西路199号
邮政编码:232007 电子信箱:gmzs@ahedu.gov.cn
联系电话:0554-6808022 0554-6808829 0554-6806915
联系手机:18055448829(非工作时间联系)
学院网址:www.ahg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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