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公·庄公二十二年
来源: 阅读:906 次 日期:2015-02-03 17:11:58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庄公·庄公二十二年”,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经】二十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癸丑,葬我小君文姜。陈人杀其公子御寇。夏五月。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冬,公如齐纳币。

【传】二十二年春,陈人杀其大子御寇,陈公子完与颛孙奔齐。颛孙自齐来奔。

齐侯使敬仲为卿。辞曰:「羁旅之臣,幸若获宥,及于宽政,赦其不闲于教训而免于罪戾,弛于负担,君之惠也,所获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谤。请以死告。《诗》云:『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使为工正。

饮桓公酒,乐。公曰:「以火继之。」辞曰:「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君子曰:「酒以成礼,不继以淫,义也。以君成礼,弗纳于淫,仁也。」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着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

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其后亡成,成子得政。

更多信息请查看文言文阅读

更多信息请查看高中文言文
手机网站地址:庄公·庄公二十二年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