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办,指由综合办公部门或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对需要办理的公文提出建议性处理意见的参谋性活动。拟办提供的与办理有密切联系的各种资料,能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拟办中对公文如何处理的建设性意见,是拟办人系统研究的结果,能为领导的批办提供初选方案。通过拟办,能充分发挥文秘部门及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其综合处理各种事务的能力,履行其辅助决策和参谋助手的职责;切实可行的拟办意见能够方便领导人批办公文时参考,能使领导的批办意见在拟办意见的基础上高度明确而具体,有助于节某某领导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拟办意见虽然不是公文办理的最后意见,但对领导来说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拟办人员,通常是综合办公厅(室)的秘书长(主任)或者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在必要时,也可由其授权部分有较高政策水平和较强文字表达能力、熟悉有关业务的秘书人员来拟办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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