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5165 次 日期:2015-02-05 1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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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关于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34号)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5〕22号)精神,现将2015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三)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四)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五)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六)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七)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及农田水利、水利建筑施工、农村能源、水产、林业等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

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二、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评价方式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2015年 考评结合 各专业基础与实务 时长150分钟
4月11日 以考代评 各专业基础 9:00-11:00
各专业实务 14:00-16:00

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进行,具体考试科目和作答要求见附件。

三、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

参加考评结合系列(专业)考试的人员,成绩合格后,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核发相应专业的《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3年。

参加以考代评系列(专业)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相应专业《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当事人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网上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在2014年度成功报考过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2015年度报考专业和报考科目均不变的人员,其他视为“首次报考人员”。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2月2日至15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bjrbj.gov.cn,下同)人事考试频道,按照系统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二)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时间安排 报名安排 具体要求
2月2日-10日 网上填报信息 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上传照片及审核 按要求上传照片,如照片审核不通过,须重新上传。
要求:本人近期(半年内)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蓝色背景、画面清晰,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35-100KB。
打印及 使用A4纸打印《2015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盖章(如本人档案未存放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先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再由档案存放部门审核盖章)。
审核盖章
2月8日-10日 现场审核 持相关材料到以下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9:00-11:30 审核点名称: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13:00-16:30 审核点地址: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
电话:64941628,64918613
2月11日-15日 网上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下载考试大纲 网上缴费成功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考专业所对应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携带《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上述证件、证明均须原件。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4月6日至10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进入准考证打印系统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3个月内(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区县人事考试机构或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发票时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人还要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考试大纲

1.本年度考试大纲采取网上下载的形式,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报考专业所对应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

2.工程技术系列《汽车专业基础与实务》、《环境污染与防治专业基础与实务》、《分析化学与检验专业基础与实务》、《广播影视专业基础与实务》、《医疗器械专业基础与实务》;农业技术系列《畜牧专业基础与实务》;档案系列《档案专业基础(中级)》、《档案专业实务(中级)》;图书资料系列《图书资料专业基础(中级)》、《图书资料专业实务(中级)》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其他专业考试大纲均无变化。

(三)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雷同试卷进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事宜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进行查询。

(五)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六)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bjrbj.gov.cn

(七)考试咨询电话: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1月27日

附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与考试科目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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