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调整2015年本科招生考试各专业录取原则的通知
来源:中央音乐学院 阅读:1078 次 日期:2015-02-07 11: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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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教育部2015年1月15日下达的《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文件相关精神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对于我院2015年1月14日公布的《中央音乐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简章》中各专业录取原则做如下调整:

音乐学专业(含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艺术管理、音乐治疗)文化课成绩不低于2015年北京市本科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文考成绩各占50%合成后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文化课成绩不低于2015年北京市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我院2015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将据此执行。

特此通告,并请广大考生谅解!

招生办

201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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