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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市2015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4〕67号)中的报名条件为准,因此,请考生(特别是符合条件的非上海户籍考生)务必按该文件规定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免因证明材料不全而不能通过报名资格的审核,最终失去参加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的机会。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可在“上海教育”网站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shmec.gov.cn/html/xxgk/201411/420032014013.php 。
二、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5〕1号)规定,除符合条件的应、历届三校生外,其他考生须先参加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即6月份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号,并由接受报名的区县考试招生机构按照高考报名工作规定做好高考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后方可报名参加本市2015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因此,请尚未参加2015年6月份高考报名的非三校生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高考的补报名,以免失去参加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的机会。注:6月份高考补报名事宜可到户籍所在地(在职职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的到暂住地)的区县考试招生机构咨询,或者直接到市教育考试院咨询。
三、由于一些招生院校2015年将调整学费标准,所以请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前务必仔细阅读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章程),在明确了自己所要填报的专业的学费标准后再进行志愿的填报工作,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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