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宣城市企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破格评审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知
来源: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902 次 日期:2015-02-10 16: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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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局工作安排,现准备开展2015年度全市民营企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破格评审工程(农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为做好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市民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破格申报工程(农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仍按《宣城市民营企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工程师(农艺师)资格暂行办法》(宣人职〔2007〕35号)文件执行(见附件2)。

二、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1、委托评审函1份(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民营企业出具);

2、《民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破格评审审批表》1份;

3、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2000-3000字,三号宋体打印);

4、个人(或企业)业绩、论文材料(不便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个人补充的其他材料;

6、一寸免冠照片2张。

其中,《民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破格评审审批表》可在宣城市人社局网站“职称专家”栏目下载。其余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幅、单面印制(学术论文、论著复印内容包括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整齐。

申报材料袋一律采用牛皮纸档案袋,正面注明申报者姓名、工作单位、申报职称(工程师、农艺师)。

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规范整理并提供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报送。

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申报者自留底稿原件。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评审材料报所在单位公示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按属地原则报送。

属于县市区民营企业的,初审和面试答辩工作原则上由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人社局组织确有困难的,可书面委托我局统一组织实施。

属于市直民营企业的,材料直接报送至宣城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609室),初审和面试答辩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实施。

由于今年工作提前,各县市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对初审、面试答辩工作,规范操作。材料初审不合格不得上报。面试答辩可根据申报对象所从事工作岗位和专业领域,组织3-5名相同或相近专业市工程、农业中级职称评委库中的专家组成面试答辩专家组。面试答辩专家组对申报人员的评价要客观、公正。面试答辩结束后,面试答辩专家组要根据申报人员的面试答辩情况,形成答辩意见。答辩意见经签字密封后,放入申报人员的申报评审材料袋中一并上报。

全市民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破格评审工程(农业)中级职称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每位申报人员收取评审费用260元(其中:职称评审费160元,面试答辩费100元)。

面试答辩费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收取,用于组织初审和面试答辩工作。其它费用上缴宣城市人社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563-3023896,3010256,宁国市专技科电话:0563-4036684。

2015年2月9日

附:

1、民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破格评审审批表

2、宣城市民营企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工程师(农艺师)资格暂行办法

温馨提示:

《民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破格评审审批表.doc》来源于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更新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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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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