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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局工作安排,现准备开展2015年度全市民营企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破格评审工程(农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为做好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市民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破格申报工程(农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仍按《宣城市民营企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工程师(农艺师)资格暂行办法》(宣人职〔2007〕35号)文件执行(见附件2)。
二、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1、委托评审函1份(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民营企业出具);
2、《民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破格评审审批表》1份;
3、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2000-3000字,三号宋体打印);
4、个人(或企业)业绩、论文材料(不便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个人补充的其他材料;
6、一寸免冠照片2张。
其中,《民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破格评审审批表》可在宣城市人社局网站“职称专家”栏目下载。其余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幅、单面印制(学术论文、论著复印内容包括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整齐。
申报材料袋一律采用牛皮纸档案袋,正面注明申报者姓名、工作单位、申报职称(工程师、农艺师)。
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规范整理并提供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报送。
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申报者自留底稿原件。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评审材料报所在单位公示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按属地原则报送。
属于县市区民营企业的,初审和面试答辩工作原则上由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人社局组织确有困难的,可书面委托我局统一组织实施。
属于市直民营企业的,材料直接报送至宣城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609室),初审和面试答辩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实施。
由于今年工作提前,各县市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对初审、面试答辩工作,规范操作。材料初审不合格不得上报。面试答辩可根据申报对象所从事工作岗位和专业领域,组织3-5名相同或相近专业市工程、农业中级职称评委库中的专家组成面试答辩专家组。面试答辩专家组对申报人员的评价要客观、公正。面试答辩结束后,面试答辩专家组要根据申报人员的面试答辩情况,形成答辩意见。答辩意见经签字密封后,放入申报人员的申报评审材料袋中一并上报。
全市民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破格评审工程(农业)中级职称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每位申报人员收取评审费用260元(其中:职称评审费160元,面试答辩费100元)。
面试答辩费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收取,用于组织初审和面试答辩工作。其它费用上缴宣城市人社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563-3023896,3010256,宁国市专技科电话:0563-4036684。
2015年2月9日
附:
2、宣城市民营企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工程师(农艺师)资格暂行办法
温馨提示:
《民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破格评审审批表.doc》来源于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更新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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