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自我鉴定
来源: 阅读:786 次 日期:2015-02-11 13:33:41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实习期自我鉴定”,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2011年11月22日,我们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先是在学校进行试讲,然后去实习学校实习。在原任指导老师和班主任老师的耐心指导与帮助下,我很好地完成了教育实习任务。

实习期间,我认真听课、备课、实施教学。在课堂教学中,教学效果好,教学重点突出、明确,能够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同时,课后认真批改作业,辅导学生,还请老师点评自己的不足,以便不断提升自己。因此也学到了很多教学方法与技巧。

作为实习班主任,耐心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维持学生在校的纪律与秩序。在实习期间,与班主任及学生的积极配合下开展了以“感恩”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得到了老师和学生的极大肯定。

最后在此我感谢辛勤指导我的老师及对老师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与崇高的敬意。

更多信息请查看自我鉴定

更多信息请查看自我鉴定
手机网站地址:实习期自我鉴定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