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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蒙山县社区矫正及“温馨之家”法律服务平台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由于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出现空缺,并需创建“温馨之家”法律服务平台,为加强我县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法律服务工作,根据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桂司通〔2010〕166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用以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平台工作。为做好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数
共招聘3名,其中蒙山镇、长坪司法所各1名乡镇司法协管员,1名局机关“温馨之家”法律服务平台司法协管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本县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属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政辞退和开除记录;
4、身体健康,体能素质好,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熟悉电脑操作(打字、录入、编辑等基本电脑知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录用:
1、具有政法管理工作经历;
2、具有部队服役、从事司法、公安协警工作经历。
三、招聘人员主要职责
(一)乡镇司法协管员主要职责:
1、协助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考察工作;
2、协助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
3、协助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指导、培训和生活帮困扶助工作;
4、协助司法所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6、完成司法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局机关司法协管员主要职责:
1、协助司法局做好“温馨之家”服务平台工作;
2、协助局基层股的工作;
3、完成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资待遇及经费来源
(一)工资待遇:参照梧州市人社局安排的司法协管员待遇每人每月岗位补贴1300元,社保补贴按规定缴交,所需资金由人社局在就业专项资金安排。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核、面试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26日至2015 年3月3日
2、报名地点:蒙山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号码0774-6282308。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均为查阅原件和交复印件一式两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报名。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同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
六、资格审查
由县就业服务中心会同县司法局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招聘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
七、组织面试
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以及语言表达、电脑操作等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待定。
八、体检和政审
由县司法局统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体检标准参照相关规定进行。如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确定体检、政审递补人员。
九、公示安置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县司法局填写《公益性岗位安置审批表》经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报县人社局审批,最后由县司法局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上岗。
十、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由县司法局组织。
十一、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的社区矫正公益性和法律服务平台岗位人员具有公益性和临时性,不属于单位在编人员,其正常工作由司法局负责管理,并在业务上具体指导。经考核合格,由县司法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将有关劳动合同报送县人社局备案。劳动合同签订方式为三年。
十二、 该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蒙山县司法局
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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