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拟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入围分数线 |
国家统计局宝坻调查队科员 | 1101702002 | 王明雨 | 702212372327 | 107.40 |
国家统计局宝坻调查队科员 | 1101702002 | 许江凯 | 702232050710 | 107.40 |
请以上考生按照《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的要求,尽快准备有关材料,在2月17日之前递交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联系电话:022-27303059。
邮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44号(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300020。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