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国家 录用系统 阅读:718 次 日期:2015-02-13 18:39:16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5年2月17日17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发送邮件至tjbrenbaochu@163.com,邮件内容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邮件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职位面试”。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5年2月16日前电话告知我办事处,同时邮寄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二、资格预审

请考生于2015年2月2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办接受资格预审(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邮寄地址:天津市第487号信箱(和平区福安大街万兆科贸产业大厦A座6层)人事保卫处收

邮编:300021。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将于3月9日上午9:00—12:00在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第一会议室举行。考生请携带上述资格预审时邮寄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四、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15年3月10日上午9时进行。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时30分前报到,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天津市和平区福安大街万兆科贸产业大厦A座6层人事保卫处。

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入围分数线
财务与仓管基建处科员 0601493001 胡叶华 493213135804   123.600
杨朝锐 493234116127
殷张林 493242041201
物管与经营指导处科员 0601493002 赵 彬 493221541309 115.400
纪 璇 493223101908
于丹蕾 493270060921

六、体检和考察

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60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我办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并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考生体检费用由我办承担。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如联系方式出现变动,请及时告知我办事处。

联系人:孙静李倩

联系电话:022-27233209/022-27233218

电子邮箱:tjbrenbaochu@163.com

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

2015年2月13日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