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渭城区卫生局2014年考试合格人员办理护士执业证书的通知
来源:咸阳市渭城区卫生局 阅读:977 次 日期:2015-02-15 13: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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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直局管各医疗机构:

根据省卫生和计生委《关于颁发2014年考试合格人员护士执业证书的通知》(陕卫办医函〔2015〕51号)要求,区卫生局决定近期为2014年度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办理护士执业证书及首次注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办证注册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原件2份);

2.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印件1份);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6.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7.医疗单位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8.医疗机构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原件)。

1—6项由申请人向所在医疗机构提交,7—8项可由医疗机构统一出具。

二、办证注册流程

局直局管各医疗机构收集汇总本单位护士办证注册材料,指定专人将拟办证人员报送区卫生局医政科。

三、区卫生局审核时间

2015年1月28日—3月6日

四、工作要求

1. 各医疗机构新聘用护士时原则上应以其学历及考试成绩证明作为护士执业资格依据,达成聘用意向后应按规定统一办理新入职护士执业证书;

2. 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建立完善护士执业档案资料,档案资料顺序必须和花名册顺序一致.在发证注册办理结束后,除卫生行政部门留存材料外,其余材料均由各医疗机构纳入护士执业档案统一管理,护士需变更注册时,护士执业档案要及时移交新注册医疗机构管理;

3. 2011年以前(含2011年)考试合格人员到三级医院培训三个月并出具考核合格证明。

咸阳市渭城区卫生局

2015年1月30日

附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

2、陕西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3、护士临床实践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及医疗机构聘用在岗证明表。

附件详情

温馨提示:

《附件详情.doc》来源于咸阳市渭城区卫生局,最近更新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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