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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精神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人〔2006〕69号)的规定,经上级部门批准,2015年我县计划公开招聘 37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三江县拟招聘农业、卫生、教育、气象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其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人员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招聘岗位年需的学历和资历;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2015年三江县人才引进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确认
招聘主要采用现场招聘会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以三江县人才网(网址:http://www.gxsjrc.com/site/sj/)公布的时间为准,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核
必须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到招聘单位验证。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如考生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于面试前一星期(具体时间待定)完成,并将审核结果报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面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⒈时间:另行通知;
⒉地点:另行通知;
⒊方式:根据各单位情况,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说课、专业测试等方式;
⒋面试人选:经用人单位初审后,确定具体面试人选;
⒌面试成绩的评定和使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达60分以上为合格。经人社部门核准或者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70%以上(含70%)的方为合格。考官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按照面试试题的要求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是:所有考官评出的各要素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平均分为考生在该要素上的得分。再将各要素得分相加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报考同一职位考生全部面试结束后,即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各职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并张榜公布。
(四)体检
1.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2.体检时间待定 ,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1.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内公示。
(六)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人社局审批,拟参公单位的需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
三、监督及其他要求
各招聘单位根据简章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考生参加报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将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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