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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同等学力人员参加2015年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我校不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需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我校对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所有专业一律学习英语(除特别注明语种的专业外)。因此,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为:英语。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
二、考试时间
2015年5月31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三、报考资格
外国语水平考试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网址: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index.html(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
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我校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在册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2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3. 申请人在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有效学习期限内。
四、报考工作
1.报名时间:
信息平台将在2015年3月1日至3月20日开通全国统考报名申请功能。考生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并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
考试地点:报考者一般应在接受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请各位同等学力人员上网报名时注意选择正确。
2. 资格审核:
3月26日前,我校研究生院在信息平台完成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核。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报考语种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等信息进行审查。如有发现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及时纠正或取消其报名资格。
3. 缴纳报名考试费:
审核通过的报考者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1日,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2015年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2015年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我校审核的报考者方可进入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
4. 打印、下载准考证:
5月25日起,信息平台开通2015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准考证下载功能,考生自行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通过指纹验证后方可入场考试。
五、其他事宜:
1.2015年外国语水平考试大纲使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第六版)。
2.在外国语水平考试中因作弊而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3.考生考试成绩将下发至我校研究生院。考生、学位授予单位及用人部门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
20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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