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一、相关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至3月11日。
――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3月10日至3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3月23日至3月29日。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6月8日至6月12日。
(以上“网上”均指“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考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至6月14日。
考试科目:
6月13日下午2:00-4: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6月14日上午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2:00-4: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2:00-4: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港、澳、台地区居民符合上述条件也可申请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摘自《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第十、十一、十二条)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10日-3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一)新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网上交费通知单
(3)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需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需教育部认可)
(5)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复印件
(6)社会工作本科应届生:学生证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可不提供《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7)港、澳、台居民:提交相关《通行证》原件、复印件
(二)老考生
参加过该项考试的中级考生,今年报考同级别考试的,其他要求与新考生相同,但不需到现场资格审核。各科成绩有效期仍为助理社会工作师1年、社会工作师连续2年。
考生按属地原则(工作地点)到所在地民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公布如下:
审查场所 | 联系电话 |
丹西街道西谷路266号象山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 0574-65724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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