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中央机关2011年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阅读:965 次 日期:2011-02-11 17: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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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中央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面试工作将于2011年2月下旬进行。根据2011年中央机关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根据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共有4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名单如下:

准考证号 姓名 笔试最低分数线
918131240424 周强 100.6
918170553323 宋筱婷
918171030606 方明
918171250821 张晓磊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1年2月24日上午9:00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11号致公党中央机关办公楼

乘车方式:地铁2号线至鼓楼站下,沿护城河北侧滨河路向西300米左右(白孔雀艺术中心西100米)。

三、面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准考证及复印件、考生报名登记表(贴近期免冠照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社会在职考生另需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录用人员1:2比例确定。体检将于面试次日由我单位组织,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见公告后,务必于2011年2月17日前与我单位联系确认。如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的专业论文,请将电子版发至lwjs@zg.org.cn并注明出处(如有论著请发论著摘要)。

请于2月24日上午8时50分前到致公党中央机关人事处(办公楼215室)报到,迟到或缺席者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对提供的证件、资料等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四)考生自行安排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五)致公党中央办公厅人事处负责此次面试的各项准备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康凯(010)51550837 刘治军 (010)51550835

特此公告。

致公党中央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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