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一:网上报名:
请于2015年3月10日至3月24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点击“人事考试”,再点击“职称评审申报”进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户定制服务中心”,注册、登录、按提示要求填写内容,提交信息,待初审合格后打印申报表。
二:现场审核
请于2015年4月7日至4月10日,按照《北京市申报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要求》和《北京市申报艺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要求》准备好材料,到北京市文化局四层417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并领取“参加评审通知”。现场审核时,请准备所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只收取复印件。美术专业现场审核时不交作品,作品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审核时间: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三:答辩及评审
1、舞台影视、美术专业高、中级答辩时间定于2015年6月28日至7月4日,初级不参加答辩。申报人员具体答辩时间请于2015年6月19日登录“北京文化热线”网站“公告栏”,查询“2015年舞台影视、美术专业高、中级答辩时间安排表”,并按时参加答辩。
2、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高级专业评审结果在其网站进行公示,中初级专业评审结果在“北京文化热线”网站公示。
四:请按上述时间及时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逾期不补办。
北京市文化局地址:海淀区上园村30号(北京交通大学南门向东100米,过街天桥下路南)
乘车路线:16路、26路、运通103、运通105,北京交通大学站
咨询电话:82210746
北京市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艺术系列、体育教练员系列高级职称试行社会化评审的通知》(京人发[2004]69号)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经市人事局同意,北京市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北京地区从事舞台艺术、美术、广播电视艺术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一)申报艺术系列艺术一级(注1),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本科毕业,副高级资格满5年,取得副高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专科毕业,副高级资格满8年,取得副高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中专毕业,副高级资格满10年,取得副高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4.已取得非本系列正高级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二)申报艺术系列艺术二级(注2),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3.本科毕业,中级资格满5年,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4.大学普通班学历或专科毕业,中级资格满8年,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5.中专毕业,中级资格满10年,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6.已取得非本系列副高级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申报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在全国性专业比赛、评奖和展览活动荣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
(二)在重要国际专业比赛、评奖和展览活动荣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
(三)在全国性或重要国际专业比赛、评奖和展览活动荣获集体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创(演)人员。
北京市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OO五年十月
注1:
艺术一级指:一级编剧、一级导演、一级演员、一级演奏员、一级作曲、一级指挥、一级舞台美术设计师、一级摄像、一级录音、一级剪辑、一级舞台监督、一级美术师
注2:
艺术二级指:二级编剧、二级导演、二级演员、二级演奏员、二级作曲、二级指挥、二级舞台美术设计师、主任舞台技师、二级摄像、二级录音、二级剪辑、二级舞台监督、二级美术师
北京市艺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的要求,北京市艺术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申报人员范围
从事编剧、作曲、导演、表演、演奏、指挥、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技术、摄像、录音、剪辑、舞台监督、美术等舞台艺术、广播电视艺术、美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中级申报条件
1、申报编剧、作曲、导演、指挥、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技术、摄像、录音、剪辑、舞台监督、美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2、申报表演、演奏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表演、演奏工作五年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在国际专业比赛或全国性专业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
(2)在省、部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项。
三、初级申报条件
1、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年;
2、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北京市申报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要求
1、《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3份,所在单位分别在表中“九、工作单位审核意见”“十、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审核意见”处审核盖章(其中档案存放在中介机构的,先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再由存放档案部门审核盖章),并需在右上侧像片左下角加盖骑缝章。
2、工作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交本人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节目单、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特别是《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中“四、专业技术工作”中所填各项工作业绩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节目单、获奖证书、宣传报道等原件及1份复印件,影像资料光盘或显示本人姓名的截图等(只有单位证明的业绩不计入本人业绩)。
3、论文:独立撰写本专业参加答辩的论文1篇(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纸制文本3份)。
4、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6、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7、除《申报表》上粘贴的照片外,再多交一张二寸彩色照片(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8、美术专业须提交本人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创作作品、画册、出版集等,以上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评审费:700元/每人/2014年标准
注:1、所提交的纸制文本及复印件要求是A4纸。
2、收费标准按市财政局批文随时进行调整
联系人:王薇 联系电话:82210746
北京市申报艺术系列中、初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要求
一、申报艺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要求
1、《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3份,所在单位分别在表中“八、工作单位审核意见”“九、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审核意见”处审核盖章(其中档案存放在中介机构的,先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再由存放档案部门审核盖章),并需在右上侧像片左下角加盖骑缝章。
2、工作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交本人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节目单、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特别是《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中“三、专业技术工作”中所填各项工作业绩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节目单、获奖证书、宣传报道等原件及1份复印件,影像资料光盘或显示本人姓名的截图等(只有单位证明的业绩不计入本人业绩)。
3、论文:独立撰写本专业参加答辩的论文1篇(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纸制文本3份)。
4、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6、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7、除《申报表》上粘贴的照片外,再多交一张二寸彩色照片(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8、美术专业须提交本人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创作作品、画册、出版集等,以上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评审费:500元/每人/2014年标准
二、申报艺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要求
1、《北京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3份,所在单位分别在表中“六、工作单位审核意见”“七、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审核意见”处审核盖章(其中档案存放在中介机构的,先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再由存放档案部门审核盖章),并需在右上侧像片左下角加盖骑缝章。
2、工作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交能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节目单、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影像资料截图等(只有单位证明的业绩不计入本人业绩)。
3、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5、除《申报表》上粘贴的照片外,再多交一张二寸彩色照片(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6、美术专业须提交本人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创作作品、画册、出版集等,以上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请等待电话通知。
评审费: 200元/每人/2014年标准
注:
1、所提交的纸制文本及复印件要求是A4纸。
2、收费标准按市财政局批文随时进行调整。
联系人:王薇 联系电话:8221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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