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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15年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开招录雇用人员考试的报考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2015年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开招录雇用人员考试的笔试成绩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由此点击进入http://219.135.27.138:8080/gmroes/index/index.action)查询。
二、资格复审
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能测评。
(一)资格复审范围
1.列为面试对象的考生。参加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开招录雇用人员笔试,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
2.递补考生。由于体能测试有一定的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可在考生自愿基础上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4倍的比例进行组织。各职位在招录人数3倍以外、4倍比例以内的考生,可采取自愿的原则,参加递补考生的报考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核、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体能测试递补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03月4日(星期三)
上午09∶00-11∶30
2.资格复审地点:区编委办一楼服务大厅(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莲花路25号)。
3.联系电话:0757—88822152(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三)报考资格复审相关材料
(注: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1.提供报名登记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219.135.27.138:8080/gmroes/index/index.action”下载,正反面打印)、笔试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含高中、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各个阶段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2.其他材料:报考职位要求具有退伍军人等资格条件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退伍证或证明材料。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公安辅助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缴交社会保险证明或单位证明或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
请考生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要按报考职位的要求带齐所有证件。证件材料不齐或网上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不予通过。经报考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体能测评,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评。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在拟录用考察时发现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不予录用。
三、体能测评
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按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形式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组织实施,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一)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体能测评时间:2015年3月5日(星期四)上午8∶30时。
考生在体能测评前20分钟开始进入区体育馆运动场候考处报到,迟到30分钟按弃权处理。到达候考处后请按分组指示排列。
2.体能测评地点:高明区体育馆运动场(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健力街26号)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如下证件参加体能测评:
(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体能测评通知书。
缺少上述证件者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以及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生请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预留足够时间,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3.考场内不设考生停车位,考场附近的停车场地也有限,请考生自行搭车前往。
4.除考试证件外,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物品到考场,如有携带者,应先将携带的物品交给候考处的工作人员贴上姓名标签保管,体能测评完毕后在候考处凭身份证领回。
5.进入考场内,请勿攀爬栏杆。
6.若遇雨水天气,请注意考场内路面湿滑。如因天气原因不能进行体能测评的,测评时间另行安排。
7.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电话:0757—88822152。
附: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名单详情请查询:http://zzb.gaoming.gov.cn/cwgk/ryjl/201502/t20150228_5050481.html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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