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15年招聘公告
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2492 次 日期:2015-03-02 11: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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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关于招聘6名紧缺专业专任教师的公告

丽江民族中专学校为解决护理专业教师不足问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3名临床医学专业教师和3名护理专业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临床医学(相关专业):要求三本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本专业学士学位。护理专业:要求二本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本专业学士学位。

(三)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招聘3人,护理专业招聘3人,限制云南省户口。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以后)。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10日至3月12日。

(二)报名地点:丽江民族中专学校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报名时要求持学历及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可由家长用复印件或传真件代为报名,报名同时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学历和学位证原件在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前由招聘单位核定)。

(五)岗位能力测试时间:2015年3月20日。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紧缺急需岗位 以岗位能力测试(试讲)、考核、体检、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名人数2:1以上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岗位能力测试,达不到岗位能力测试标准时,报请上级人事部门批准后以1:1进入面试。根据中专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及教师专业素质有关要求,对参加面试教师进行职业道德、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考核,面试分为综合素质考核及专业课试讲,总分100分,其中综合素质考核占30分,试讲占70分(根据具体通知时间在丽江民族中专考生休息室抽签测试顺序)。

1、面试试题在面试开始前15分钟随机抽取考官编写,总分30分。

2、试讲内容相同(试讲内容提前3天通知考生),试讲内容限制在所应聘岗位专业课程范围。试讲总成绩为70分。要求如下:⑴手写一份教案,复印一式八份,在试讲前交办公室;⑵制作一个与试讲内容一致的课件,试讲时使用;⑶试讲时间20分钟。(4)考生提前10分钟到指定教室。

(二)测评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测试组由相关学科教师及专家5人组成,测试结束,由公证人员现场公证后,当场公布成绩。

(三)岗位能力测试最低控制分为60分。并按成绩的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员,若出现分数并列时,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最终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核及体检合格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对此无异议的报市教育局备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招聘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考核期内考核合格,及时报批转正手续;如考核不合格,终止协议,不予聘用。另外录用后,三年内需取得中专教师资格,如没有取得中专教师资格证书,学校可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一)从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二)不按公开招聘程序或相关规定进行招聘的,人社部门不予认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给予行政处分。

(四)此次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由丽江市教育局纪委负责。

丽江市教育局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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