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近期开始组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高水平运动员的工作。现就考生资格审查事项说明如下:
一、 参加省统一测试的考生
由所在中学(单位)组织考生填写《2015年山东省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诚信表》,中学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交区(市)招考办审查。区(市)招考办审查通过后加盖公章,考生携带至测试现场使用。
二、 参加学校体育专项单独测试考生
1.考生须在3月20日前到区(市)招考办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需提供与有关比赛或运动会相对应的秩序册、成绩册、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报名确认单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式两份,考生本人签字),填写《2015年山东省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审查表》)。《审查表》须经所在中学(单位)的责任教师(教练员)签字确认,由中学(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长(单位负责人)核查签字并加盖公章,再报至区(市)招考办。
2. 区(市)招考办须指定专人会同有关部门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并在合格考生的《审查表》上签署意见、盖章。
3.区(市)招考办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区(市)招考办审查结束后,将考生证件原件退回本人。留复印件一式两份,考生本人及审核人签字,一份由区(市)招考办存档,一份交市招考办。
4.考生《审查表》及相关材料由区(市)招考办报市招考办。
考生报考资格要求、各项工作安排及填表注意事项须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实施意见》文件规定为准,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注意查看。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5年2月28日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