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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区教育发展需求,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文件精神,结合各校学科缺岗情况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龙港区决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和违纪记录。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学识水平与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经组织人社部门办理正式录用、聘用手续的人员。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
初中、职业培训中心(商务职校)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求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
(1)具有同等级别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报考学科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任职学科相同或相近,职业培训中心需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2)本科毕业生(不含体育、音乐、美术)可应聘小学教育学科。
(3)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学科, 同一学科初中小学不可兼报。
二、招聘对象
1、报考小学教育学科需本人户籍在龙港区,报考其它学科本人户籍在龙港区、连山区、南票区、杨杖子经济开发区均可。户籍截止日期2014年12月31日(含2014年12月31日)。
父母其中一方工作单位在龙港区直机关(含党组织关系在龙港区的垂直单位)、事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不受户籍限制。
2、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学科报名人数与岗位设置人数比例须达到3:1,如不足3:1,按比例递减该学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3、报名时间:2015年3月11日—2015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4、报名地点:龙港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5、报名携带材料
(1)报名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户口本。
(2)“2015年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自行在“葫芦岛龙港教育网”下载打印。
(3)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
(4)报考费100元。
6、由监察局、编办、人社局、教育局联合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现场发给准考证。
(二)文化考试
1、考试内容为应聘学科的初中教材知识(舞蹈学科笔试内容同音乐学科)和教育心理学知识,各占100分,总分为200分。
小学教育学科为初中语文数学两个学科各50分,教育心理学100分,总分200分。
2、考试总分数按25%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3、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两科同时考)。
4、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考试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三)面试
1、按设置岗位1:2的比例,依据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数。如果最后一名参加面试人选的文化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如因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
3、面试形式
微型课(特长展示)。体育、音乐、美术进行微型课和特长展示,其它学科只进行微型课,时间各15分钟,教材教具自备。
4、面试内容
微型课:小学教育为小学课程内容,其它学科为初中内容。
特长展示: 体育--田径项目、体操武术项目、自选特长项目。
音乐学科--歌曲演唱、乐曲视奏、自选乐器演奏。
舞蹈--技能测试、即兴创编、自选剧目表演。
美术--素写、美术设计、自选特长。
5、面试成绩
面试各学科满分均50分,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微型课20分,特长展示3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四)录取
1、根据同一学科文化考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选。如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为主;如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以加试成绩为主。文化考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为体现招聘的公平合理,保证人才选拔的质量,本次招聘不考虑相关的鼓励政策。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拟录取人员须在名单公布之日后的三天内提供档案材料,档案材料送到龙港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档案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资格复审工作由监察局、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组成资格复查小组负责。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执行。由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七)考核
主要考察了解报考人员的现实表现。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空岗,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合格人选不再递补。
(九)择岗
按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岗。
(十)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3、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在报考过程中,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档案材料与本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四公开”:聘用岗位与名额公开;毕业生报名资格条件公开;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公开;聘用结果公开。
(三)全部招聘工作,在区监察局的严格监督下进行。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429—3050033
咨询电话:0429—2298918
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五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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