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来源:常州市人事考试网 阅读:986 次 日期:2015-03-04 17: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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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分工

常州市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组织工作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5月23、24日两天。

5月23日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4日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考区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于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先现场审核、后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常州考试网

报名网址:www.czpta.gov.cn

咨询电话:86617131

报名时间:3月2日-3月11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3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地址:北直街35号。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

网上缴费时间:新考生:3月12日-3月13日

老考生:3月2日-3月13日(老考生在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即可缴费)

(特别提醒:由于本次考试报名是采取先现场审核再网上缴费的方式,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3月13日24时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 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3年和2014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三)“老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不需要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四)“新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都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于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以及审核通过后逾期未缴费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办理现场审核时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2”。

(五)需要发票的考生可在网上缴费成功后于5月18日—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六)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提前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电子版证件照指在正规照相馆拍摄的标准数码证件照,请勿使用照片扫描件或自拍照片),并如实、谨慎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审核只审核考生照片,不审核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考生如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报考该项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如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六)2015年5月15日-5月21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事宜,省环境保护厅将在江苏环保网上另行通知。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 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55元标准、其余3科按每人每科35元标准。

九、其他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由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发放,有关证书领取相关事宜,请2015年10月登陆省环境保护厅网站查询。

附件:

1、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2、业务工作证明及单位意见

温馨提示:

《业务工作证明及单位意见.doc》来源于常州市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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