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自我评价
来源: 阅读:687 次 日期:2015-03-05 13:12:45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幼儿园教师自我评价”,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幼儿教师自我介绍时可以对照下面10条要求进行自我评价。

1、责任感:热爱幼教事业,对工作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有强烈的求知欲和进取心,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地做好各项工作。

2、和幼儿相处的能力:尊重、理解、信任幼儿,善于发挥幼儿的积极性、创造性,热情活泼,能歌善舞,深受幼儿的喜爱和尊敬。

3、教育艺术:以细致的观察,敏锐的感受,准确的判断和丰富的经验为基础,灵活地运用教育的方法、技巧进行新颖、独特、有效的教育。

4、业务知识:掌握幼儿教育学、心理学的理论,能在实践中灵活地运用。有广阔的知识视野、较强的表达能力、丰富的工作经验、熟练的工作能力。

5、工作能力:能熟练地引导幼儿开展活动,活动有计划、有条理。

6、工作效率:能迅速完成工作,突出表现在以很快的速度完成某些活动上。

7、首创性和独立性:有丰富的创造力和想象力,经常想出机智巧妙的办法解决问题,有很好的见解和较系统的计划,不依赖领导、同事,能自己寻找解决困难的办法。

8、人际关系:具有组织、应变、协调和交往的能力,和领导、同事的关系融洽,待人有技巧,善于交朋友,能广泛地争取社会各界对幼教工作的支持。

9、总结、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口述和笔述技巧,能有效地向同事和领导提出建议,对孩子讲话时能使用富有哲理且生动形象的语言,内容丰富,有吸引力。

10、理论学习和研究能力:刻苦钻研、不断学习,有较强的理论学习和研究能力,努力进取,认真研究,能写出较高水平的论文 。

更多信息请查看自我鉴定

更多信息请查看 自我鉴定
手机网站地址: 幼儿园教师自我评价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 网站声明| 网站帮助|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简要咨询须知| 加入群交流| 手机站点|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 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