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5年海南省公招中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如何界定?
答: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服务年限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在此期间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假设某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从A单位调动到B单位,服务年限可连续计算,满2年即可报名。
假设某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从A单位经 录用到B单位,服务年限可连续计算,但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在B单位试用期内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