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阅读:1112 次 日期:2015-03-05 16: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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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地灵秀,承接东西;徽风皖韵,余韵流长。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是安徽省惟一一所公办综合性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其前身是安徽艺术学校,创办于1956年。学校1958年升格为安徽艺术专科学校,1959年皖南大学艺术系并入后成立安徽艺术学院,1963年为贯彻八字方针,安徽艺术学院调整恢复为安徽艺术学校。1996年安徽艺术学校与安徽大学联合开办安徽大学艺术学院,开始招收本科生。2003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安徽省电影学校并入,成立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建校58年来,学院肩负着为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艺术,培养艺术类专门人才的重任,根植于安徽丰厚的文化土壤,孕育了自身的办学传统和办学特色,成为安徽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基地。学院先后与中国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安徽大学等院校联合开展艺术专科升本科教育。

学院下辖宣城路和丹霞路两个校区,现设置美术、戏剧、戏曲、音乐、舞蹈、综艺、和国际与继续教育学院七个专业系(院),包含本科、专科、高职、中专四个办学层次。校园规划合理,功能齐全,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读书学艺的理想园地。

学院英才云集,名师荟萃。在编教职工330人,其中专任教师212人。先后聘请周小燕、姜若瑜、梁伯龙、朴东升、余秋雨、彭家鹏、袁运生、宋飞、徐昌俊、徐淑英、王中山、崔新琴、马梅、焦小健、解晓东、吴亚玲、黄新德、李文等40余名专家学者为学院客座教授。春风化雨,桃李芬芳。在58年的办学过程中,学院为社会各类艺术表演团体和文化事业单位培养了近万名合格的艺术人才,许多人已成为国家和省内外文艺单位的艺术骨干和颇有成就的艺术家。先后涌现出我国第一位琵琶女博士李景霞,我国第一位扬琴女硕士李玲玲,第一位唢呐硕士隋景山,著名歌星解晓东,著名作曲家、天津音乐学院院长徐昌俊,著名歌唱演员马梅、迟黎明、张燕、王莉,黄梅戏“五朵金花”马兰、吴琼、杨俊、袁玫、吴亚玲,“梅花奖”得主黄新德、李龙斌、李文,连续三次获得全国舞蹈比赛最高奖的刘敏少将,全国首届舞蹈比赛男演员一等奖获得者华超,总政歌舞团青年舞蹈家夏晓虎,北京舞蹈学院青年舞蹈家胡淮北,画家朱松发、徐德隆、葛新民等一大批知名人士。

近年来,学院坚持以人为本,以质立校,求实创新,严抓管理,励精图治,锐意进取,走出了一条面向社会需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艺术专业优势的办学新路。学院先后与中国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安徽大学等院校联合开展艺术专科升本科教育。与澳大利亚伊迪斯科文大学联合开办有艺术类“3+1”专本连读、“3+1+1”本硕连读校际交流项目,与澳洲中央昆士兰大学合作开办“3+1+1”本硕连读项目。我院的中专、大专毕业生可以直接攻读本科、硕士,国内学习、国际留学均可,开拓了每一个毕业生的升学直通车,拓宽了每一个在校生的艺术人生之路,学院被誉为“艺术家的摇篮”。

一、 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计划数 备注
1 音乐表演 三年 专科(高职) 30 二胡4人、琵琶2人、扬琴2人、唢呐2人、小提琴4人、中提琴2人、大提琴2人、双簧管2人、长笛2人、单簧管2人、圆号2人、小号2人、长号2人。

二、招生对象

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安徽省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的要求。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2015年3月28日-4月10日,报名系统于2015年4月10日17:00关闭。

2. 2015年我院自主招生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主页(http://www.artah.cn)点击相关链接“自主招生专题网”凭个人身份证号进入系统报名。报名信息必须填报准确,否则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核

1.学院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相关信息平台对报名考生的信息进行审核。因报名信息失实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我校将直接录取:

(1).高中或中职阶段在人社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省级乐器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2).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后,于4月8日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邮寄至我院招生办或直接来我院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名单将于4月9日起在我院校园网上公示3天。

3.2015年4月10日后,除符合免试录取且通过面试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可登录《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六、现场确认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且不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必须本人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参加测试。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4月11日。

2.现场确认地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丹霞路校区综合楼一楼。

3.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一页纸上);

(2)《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1张;

(3)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提供相关身份学历证件或证明材料。

4.现场确认时缴纳测试费用100元(按物价管理部门审批的标准收取)。

七、文化考试方法及内容

1.测试对象: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安徽省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测试方式:应历届毕业生采取按学业水平考试和专业性测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其中,学业水平考试占总成绩的30%,专业性测试(面试)占总成绩的70%;无学业考试成绩的专业性测试(面试)占总成绩的100%。

学业水平考试取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成绩,分别将A、B、C、D四个等级折算成相应的分数,A级折算为90分,B级折算为80分,C级折算为70分,D级折算为60分。折算后取三门课程分数的平均分为最后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平均分的计分原则是按照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个小数的原则。

八、专业测试内容及时间

(一)专业测试内容: 专业总分100分

1、主项70分:

(1)、演奏自选练习曲一首;(2)、乐曲一首

2、视唱练耳30分

(1)、音高模唱(包括单音音组、旋律音程与旋律三和弦模唱);(2)、节奏模唱(四小节);(3)、视唱(无升降号各调线谱视唱或简谱视唱)。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1、测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

2、测试地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丹霞路校区。

3.测试方法: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采取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含专业技能、才艺或作品展示)的形式,由专家集体评分。

九、成绩公示及录取

在安徽省教育厅领导下,学院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自主招生的录取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考生成绩将在4月16日安徽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预录取公示时间为4月17日-4月19日。

1.录取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占总分30%,专业课占总分70%)。

2.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我院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8日-4月1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4月11日

测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

预录取公示时间:2015年4月17日-4月19日

预录取信息上报时间:2015年4月20日

2015年4月27日-29日,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如同时被其他院校预录取,需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在拟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只被我院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须上网确认。

2015年4月29日后,在我院学院网站、招生办网站公布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相关事宜

1.为顺利、安全的完成自主招生工作,考试、选拔工作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指导、监督下,由学院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我院自主招生主动接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录取结果存在疑惑的考生,可通过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51-64658230。

3.自主招生为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继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

4.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并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学费、住宿费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5.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考生在自主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6.对在自主招生测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我校将作弊名单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7.对自主招生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合肥市宣城路16号,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30001【注:为避免邮件中途丢失,建议通过邮政快递(EMS)邮寄】

2.联系电话:0551-64652401、64663324

3.学院网址:http://www.arta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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