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及招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阅读:771 次 日期:2015-03-07 09:18:11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5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及招有关事项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加快形成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5号)要求,结合院校申报情况,经研究决定,同意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77所高校部分专科专业在

2015年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院校名单及招生专业详见附件)。现明确有关事项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是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重要形式。各有关院校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高职单招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统筹协调,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要规范程序,严格操作。要按照教育部“阳关高考”的有关要求和招生章程,完善工作程序,确保考试招生各环节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践行招生承诺,坚决杜绝违规招生行为的发生。试点院校的招生章程(广告)要经省教育厅核准备案后方可用于招生宣传,集中审核时间定于3月11日至3月13日。

三、要深入探索,试点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是高职单招的主要评价方式。各试点学校要根据自身条件、招生专业特点和招生对象等,研究探索与现代职业教育相适应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省教育厅将选择部分试点院校,分别采取不同的“职业技能”考试办法,为下一步全面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做好基础性工作。

各试点学校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4月12日。各试点院校要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职教师资、盲聋哑残疾生、高等职业院校提前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招普〔2013〕48号)要求上报数据及材料。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和工作总结(附电子版,上报表格见附件2)5月1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处。

为确保2015年高职单招工作顺利,省厅将召开2015年高职单招工作会议,要求各试点院校招生主管领导、招生部门负责人参加,时间定于3月10日(周二)上午9点,地点在省政府综合办公楼D区12楼会议室。各试点院校人员可持本通知参会。

联系人:邵培杰

联系电话:0371-69691552(省教育厅学生处)

电子信箱:12305108@qq.com

附件:2015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及招生专业名录

温馨提示:

《2015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及招生专业名录》来源于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最近更新2015年3月6日。

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安阳08月09日
河南固始08月07日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