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 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1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并调整相应职位的入围面试分数线,详见下表。
准考证号 | 姓名 | 职位名称 | 职位面试最低分数线 |
914121081109 | 张悦 | 组织处干部管理岗 | 130.30 |
请以上递补考生按照我单位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面试公告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按时参加面试。
联系电话:010-65221985
特此公告。
民革中央办公厅人事处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