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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请示县编委会同意并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县决定组织兴业县高级中学、兴业县第二中学参加广西区2015年“双向选择”招聘会,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高中教师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通过“双选”公开招聘教师共17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2015年兴业县参加广西区“双选”会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师类一本以上学历(非师类毕业生必须执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在兴业县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4.应聘人员要具备全国普通高校师类一本本科以上学历(非师类毕业生必须执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15年7月底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身体健康。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由招聘工作组现场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时间: 2015年3月17日(全日,上午8:30开始)
3.地点:(桂林市)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五、招聘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县人社局、教育局、编委办及招聘单位组成公开招聘工作组,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学习成绩、学校鉴定意见、获奖情况等按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模拟上课,招聘工作组现场进行面试。面试由主考官和应试者进行问题交流,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
3.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经招聘工作小组集体讨论,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及县教育局与应试者签订就业协议书。如出现学科签约人数不足设岗数,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作出适当调整。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者中途放弃资格的,招聘领导小组可按照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岗位已进入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4.考核。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前,招聘工作组对拟聘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认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聘用。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6.公示。拟聘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网或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信息公布栏公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经县人社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由兴业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待遇。
七、纪律监督
2015年兴业县“双向选择”招聘高中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兴业县教育局
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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