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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一.考生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2.考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15日下午无考试)。
3.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试结束前5分钟不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4.答题纸(卡)一律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同一科目答卷的字迹必须是一种颜色)。
5.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寻呼机、无线耳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如发现携带,无论开机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6.考生下载准考证后务必仔细核对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地点等信息并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7.考试过程中将使用“身份证鉴别仪”、“监考大师”等设备监测考场环境,对于疑似违纪考生,监考或工作人员在不影响其它考生答题的情况下,有权对疑似考生进行询问、质疑和留取影像等资料。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考场规则将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考试作弊情况将计入考生诚信档案,当年作弊的考生最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罚。
8.考生休息室设在教三楼B区101室,14日11:30-13:30开放。
9.考点办公室设在教四楼B区209,电话010-61773961。
二.考风考纪教育公告
1.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2.认真学习《2015年博士生入学考试考场规则》。
3.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
4.严厉打击参与“枪手”替考活动的行为。
5.严厉打击使用电子通讯作弊工具的行为。
6.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将其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严重作弊的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生进入考区相关要求
1.3月13日晚18:00起,教四楼全部封闭。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从D区西门进出考区。
2.考区内电梯不对考生开放。
四.考场安排
博士生入学考试考场设在教四楼,考生首先在“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号,查看考试具体地点。
考场号 | 考场地点 |
第1考场 | 教四楼B区302-304 |
第2考场 | 教四楼B区306-308 |
第3考场 | 教四楼B区310-312 |
第4考场 | 教四楼B区402-404 |
第5考场 | 教四楼B区406-408 |
第6考场 | 教四楼B区410-412 |
第7考场 | 教四楼B区502-504 |
第8考场 | 教四楼B区506-508 |
第9考场 | 教四楼B区510-512 |
注:考试期间教四楼周边不允许任何车辆停放。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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