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师范大学招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测试考场纪律
来源:河北师范大学 阅读:851 次 日期:2015-03-12 13: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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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提前30分钟凭报考证、准考证、身份证开始入场,开考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过程中不允许提前退场。

2、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对号入座,将报考证、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备查。

3、考生除带考试必需的文具外,其它任何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严禁将各种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4、考试开始哨声响,方可答卷。

5、考生答题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其他笔书写一律无效。

6、考生遇到问题时,可举手示意,向监考人员询问。

7、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试卷。除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外,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

8、考试结束哨声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整理好,等待监考人员核收试卷。监考人员清点试卷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9、考生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0、对违反考场纪律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311-8078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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