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7年起,在上海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中,考生总成绩由哪些组成?
答:根据2014年9月19日公布的《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2017年起,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即选考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等学校录取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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