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宿州市宿松县人民医院校园招聘部分紧缺岗位工作人员启事
来源:皖西卫生职业学院 阅读:1135 次 日期:2015-03-16 14:58:14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5年宿州市宿松县人民医院校园招聘部分紧缺岗位工作人员启事”,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因工作需要,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宿松县人民医院校园公开招聘部分紧缺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33个。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见《2015年度宿松县人民医院校园公开招聘部分紧缺人员岗位简章》(附件)。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经县以上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3月17-20日 宿松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人事监察科

2015年3月22日上午:9:00—11:00 安徽医科大学宿松县人民医院招聘点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属历届生需提供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属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护理和助产)

1、笔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内容为护理基础和专业知识,客观题,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下午2:00—4:00

3、笔试地点:安徽医科大学校园内

2015年3月24日在宿松县人民医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

(三)面试

按1:1.2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考生,最后1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地点在宿松县人民医院内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创新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分值为100分。若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面试人员要确保联系电话的畅通,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应聘者的考试最终合成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日内公布。

(四)考察

按笔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合成分数出现并列情况按下列顺序取舍:A、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学历高的优先。

考察过程中要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完整、规范。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社部、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宿松县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七)递补规定

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未进入面试人员不予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可以参加县主管部门组织的编制人员考试。

宿松县2015年度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简章

更多信息请查看安徽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安徽省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安徽省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新媒体/短视频平台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099533/13759567129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1093837350(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