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15年外派汉语教师报名通知
来源:新疆师范大学网 阅读:1284 次 日期:2015-03-17 08: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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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汉办相关通知,为进一步支持我校共建孔子学院(课堂)的工作以及学校中亚研究战略的需要,我校启动2015年度外派教师相关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我校在职教师(含合同制教师),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

2.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3.能熟练使用申请赴任国语言或英语;

4.符合外方教师岗位要求;

5.具有2年以上教学经历;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教学岗位与驻外任期

以孔子学院(课堂)和外国大学及中学汉语教师岗位为主。有关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任期一般为2-4年。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6日-4月8日。

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注册报名,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或《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证书》;或《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证书》(成绩单)。

五、材料提交

1.部门同意函

经本部门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可网上报名。

2.申请表

网上填写申请表提交并打印。

3.推荐介绍信

所属部门出具推荐介绍材料,介绍内容包括:

(1)政治态度和思想品德

(2)对外汉语教学工作经历和教学态度、教学效果

(3)对外交往能力及遵守外事纪律情况;

4.本人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5.如是合同制教师,请附所签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意:以上材料除部门同意函外,其他均一式三份。并于2015年4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汉语国际教育办公室(国际教育大厦五楼0525室),并将电子版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文件名请命名为申请人姓名)发至hanjiong@xjnu.edu.cn邮箱。

六、注意事项

1.我校教师报名时,第一志愿须是我校合作共建的孔子学院,即吉尔吉斯斯坦国立民族大学孔子学院、塔吉克斯坦国立民族大学孔子学院。(评情见附表)

2.所报信息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相关资格,并在汉办官网上公示。

七、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韩炯

联系电话:4333955

地址:国际教育大厦0525办公室

附:我校合作共建孔子学院2015年外派汉语教师需求表

汉语国际教育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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