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宿迁市沭阳县邮政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沭阳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1397 次 日期:2015-03-17 15: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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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沭阳县邮政管理机构人员力量,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面向沭阳县三年服务期满且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含县聘)、“苏北计划”、“三支一扶”人员中招聘3名事业编制性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年龄要求 专业要求
综合岗位 1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学位 30周岁及以下 中文文秘类
财务岗位 1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学位 30周岁及以下 财务财会类
业务监管岗位 1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学位 30周岁及以下 法律类

二、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考生所持学历证书如为国外大学颁发的,需要同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管理机构的学历中文认证证明。

5、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在本次招考范围。

6、专业划分按照《江苏省 参考目录》(2015)划分为准。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于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考试作弊、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的考生,将按规定将考生信息上报省、市人事考试机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为沭阳县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含县聘)、“苏北计划”、“三支一扶”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9日至3月27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沭阳县人才中心(沭阳县广电台大楼208室,联系电话:0527—83592583);

3、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由沭阳县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沭阳县在岗大学生村官(含县聘)、“苏北计划”、“三支一扶”人员身份证明。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二)笔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由县人社局在《花乡沭阳》网站公布(www.shuyang.gov.cn)。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为:2015年4月3日—4日。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地点为:沭阳县人才中心(沭阳县广电台大楼208室,联系电话:0527—83592583)。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辅导班,请考生不要上当受骗。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县人社局对通过笔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进行递补。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分值×50%+面试分值×50%),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需加试确定)。

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辅导班,请考生不要上当受骗。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www.shuyang.gov.cn),公示时间为7日。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人员待遇和编制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从县委、县政府批准之日起,招聘单位应填写《沭阳县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关系接转手续。聘用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逾期不按要求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行审批。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报县编办办理事业入编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等各种合同或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六、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27-83069805(中共沭阳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0527-83595650(沭阳县人社局纪检组)

七、本简章由沭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7-83595162(沭阳县人社局事管科)

中共沭阳县委组织部 沭阳县人社局

2015年3月16日

沭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温馨提示:

《沭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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