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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更好发挥其才能的平台,结合轮台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空编和用人需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轮台县乡镇事业单位遴选3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职位、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职位
1.轮台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1人
2.轮台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1人
3.轮台县林业工作管理站:1人
(二)遴选对象
轮台县各乡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站中符合遴选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必须为干部身份)。
下列人员不属遴选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
2.近三年来被人社部门认定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不符合遴选职位工作经历的;
4.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
5.已被“对口援疆省市培养计划”聘用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遴选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限;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7日—20日。
2.笔试时间:2015年3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5年3月27日。
4.面试时间:2015年4月2日。
5.考察时间:2015年4月10日—12日。
6.公示时间:2015年4月15日—21日。
7.办理调动手续:2015年4月底前。
具体时间如有变动,将在轮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者可浏览该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三、程序
遴选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持报名登记表、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轮台县人力资源市场报名。每位报名参加遴选的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使用汉语或维吾尔语言文字命题和答卷。主要测试报名者专业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文字写作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2.考试要求
考生需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可选择用汉语或维吾尔语答题。使用非本民族语言文字答题的加5分。
3.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轮台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乡镇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
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使用汉语或维吾尔语进行答题。面试时间为15分钟左右。
4.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需提前一天到县人力资源市场报到,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用。
6.总成绩的计算:
计生、农机、林业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
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能力的原则,采取查阅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谈话了解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等相关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时,在该职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
(五)公示
对经过考察拟确定遴选人员在轮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原单位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遴选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四、监督与纪律要求
1.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遴选工作全程监督。
2.参加遴选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遴选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直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过程中,应及时登录轮台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遴选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其它
1.本《简章》由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咨询服务、监督电话
(1)咨询服务电话:
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6-4692575。
(2)监督电话:
轮台县监察局:0996-4692156。
轮台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乡镇
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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