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受理部门:市南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
联系电话:88729289
邮箱:rlzykfglk@163.com
办理地点:宁夏路286号市南软件园A1栋市南区政府1620室
受理范围:
1、在市南区区属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档案存放在市南劳动代理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
政策依据:
1、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
2、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备案与资格确认管理的通知》(青人社字[2011]156号)
确认权限:
外地评审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省内其它城市评审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市人社局负责确认;外省及央企评审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我市人社局初审后报省人社厅确认。
一、市人社局进行的资格确认
申请材料:
1、《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一式两份,(附件1,正反面打印);
2、原《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调出单位干部行政介绍信或与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反映本人调入我市以来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工作总结一份(3000字以内,A4纸打印);
6、个人近半年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7、在外地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所在单位的社保缴费记录或其他能证明与评审时所在单位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8、公布文复印件(封面及本人姓名处加盖具有相应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的印章,如无公布文,则提供有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9、央企及所属企业评审的职务资格,应提供评审企业具有相应评审权限的授权文件。
10、《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汇总表》及电子版(由单位汇总提交,附件2)。
执行程序:
1、个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报送至主管部门(呈报部门);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3、审核呈报材料;
4、发文公布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5、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加盖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专用章,并核发《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
注:1、相关表格可下载后输入打印有关信息。
2、复印件、工作总结及社会保险缴费明细需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时间: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20号(节假日除外)接收材料
二、省人社厅进行的资格确认
申请材料:
1、评审表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
3、资格证书原件
4、公布文复印件(封面及本人姓名处加盖省级评审机构的印章,如无公布文,则提供省级部门出具的证明)
5、《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确认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3,正反面打印)。
受理时间: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20号(节假日除外)接收材料
附件
温馨提示:
《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doc》、《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汇总表.doc》、《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确认登记表.doc》来源于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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