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局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来源:旌阳区教育局网 阅读:1398 次 日期:2015-03-20 14: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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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5〕01号)和德阳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旌阳区教育局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德阳市旌阳区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2.申请资格种类分别是: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4月1日-4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窗口进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

2.4月20日-4月30日到德阳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3.5月5日-5月15日(工作日)到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局人事师培股(417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自己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体检表(体检前最好先咨询相关认定机构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以免体检了却未被受理);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

⑦近期小二寸(长4厘米、宽3厘米)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全省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项在现场确认结束后另行公告。(公告地址: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局网页公示公告栏)

5.本次认定结束时间为7月10日。

三、其它事项

咨询电话:旌阳区教育局人事师培股0838-2537080

2015年3月18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四川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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