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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为落实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要求,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5〕6号)精神,今年报考高职(专科)院校的中职生在录取前还须参加高职(专科)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以下简称“专科职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占招生录取总成绩的15%(文化课成绩占85%),未参加专科职业技能测试的将不予录取。为确保专科职业技能测试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报名参加2015年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且文考总分(含加分)达到保底线以上,拟填报高职(专科)院校的所有中职考生(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除外),在录取前均须参加与本人报考类别相对应的专科职业技能测试。中职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已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艺术类省级统考,学校不再组织专科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时直接使用文考成绩。
本科职业技能测试与专科职业技能测试的测试要求不同、评判标准不同,两项测试成绩不能互相代替使用。2015年高职招考本科录取结束后,未被本科批录取,拟填报高职(专科)批志愿的考生还需参加专科职业技能测试。
二、加强组织发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网站、短信、电话、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确保本地、本校今年参加高职招考的所有中职生知晓专科职业技能测试相关政策。各中职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参加技能测试的组织工作,班主任要负责通知到人,确保所有测试对象都能按时到相应类别的测试点报到并参加测试。
三、测试办法和测试时间。根据各高职(专科)院校协商意见,专科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院校联合测试方式进行,各类别测试工作均委托一所高职(专科)院校负责组织实施。其中:制造类和交通运输类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负责;计算机类和电子信息类由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教育类由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农林牧渔类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医药卫生类由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医药卫生类因报考人数较多,测试点分为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和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两个测试点);财经类由黎明职业大学负责;旅游类和土建类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各类别测试方案(包括测试地点、测试内容等)由负责组织实施测试的院校牵头制订,并于3月21日前在负责组织实施测试院校官方网站和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eeafj.cn)上向社会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登陆相关网站查阅。
各类别测试工作统一于4月11日-12日进行。考生测试成绩将于4月15日前在各负责组织实施测试院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请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及时将文件转发至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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