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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为确保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 院校层次、性质
学院全称:漳州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113(国标代码)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五年制专科(学制五年)
地址邮编: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324国道旁,363202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 学院简介
漳州科技学院,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国道324线(厦深高铁漳浦站)旁,占地面积1300亩,校舍面积17.2万平方米。学院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是具有独立颁发由教育部制作认可的毕业证书的高等院校。
2008年获教育部批准成为第一所具备招收外国留学生、台湾学生资格的高职院校。2012年3月正式通过国家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随着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的不断完善,漳州科技职业学院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毕业生就业率达100%。2009年以来,学院定期承办国家商务部主办的“发展中国家无公害茶叶生产技术与贸易”援外培训班,目前总计有31个国家的250多名学员参加培训。学院是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项目承担高校、国家级星火科技项目承担高校。
学院学制三年,下设茶学院、商学院、食品科技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设有茶叶生产加工技术、茶文化、茶艺、会计与审计、会计电算化、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市场开发与营销、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20个多专业。师资队伍主要来自国内外著名大学的教授、博士、硕士以及来自海内外的知名学者。
三、 招生专业
2015年高职招考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招生计划本为准。
四、 招生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一)加强管理和完善监督机制,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处负责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招委会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以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在学院招委会的监督下,成立由招生处、教务处和学生处组成的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日程。
(三) 成立监察领导小组,参与招生全过程,确保严格按教育部和省计划部门核定的高职招考计划和学院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
(四)2015年我校高职招考录取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五) 录取规则:
2015年高职招考专科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高中组和中职组。
1.面向高中类考生招生录取规则
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然后按顺序将每个队列中的考生依次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但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2.面向中职生类招生专科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除音乐类、美术类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中职生类各类别的技能考试将全权委托以下各学校组织。
教育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旅游类、土建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计算机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医药卫生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农林牧渔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财经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泉州黎明职业大学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上述测试点院校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3)录取时,专科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8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1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4.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5.学院纪检部门全过程监督考生录取及审核过程,其结果报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五、有关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等规定
我校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 各专业学费标准:茶叶生产加工技术专业每人7000元/年;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以及工程造价专业每人8000元/年;其余专业均为每人7500元/年。
2. 住宿费收费标准:1500元/年(4人/间公寓)。
3. 代办费收费标准:教材费每人700元/年(多退少补);
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的原则,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一次,毕业前余额退还。
4. 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统招学生,学生毕业获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要求的全部内容,德智体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事项
1.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网络查阅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2. 我校主网站网址:http://www.tftc.edu.cn/
3. 招生处网站网址:http://zsc.tftc.edu.cn/
4. 招生咨询电话:0596-3184666 传真:0596-3184889
5. 通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
八、本章程由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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