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来源: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网 阅读:951 次 日期:2015-03-23 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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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5〕5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5〕27号)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院全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部委码:12335。

第二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三条 学院地址:

校本部: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3号 邮编:272037

北校区:山东省济宁市济岱路8号 邮编:272030

第四条 学院基本情况

国办高校 省级名校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被确立为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学院坐落在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山东省济宁市城区中心地带,地理位置优越,人文底蕴深厚,是读书求知的理想境地。

学院现有教职工678人,教授、副教授182人,博士、硕士331人。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成人教育、远程开放教育在校生3000余人。学院占地955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2亿元。

成果丰硕 特色突出 学院坚持“质量立院、特色兴院、人才强院、文化铸院、精品建院”发展战略,确立了“立足济宁、服务鲁南,围绕装备制造、生物技术等主导产业,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办学定位,形成了“产教互融、校企共同、学岗直通、文化育人”的办学特色。

学院2015年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4年被确立为山东省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央财支持专业,3个世界银行支持专业,1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10个省名校重点专业。建成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8门省级精品课程、87门院级精品课程。培育出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市级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培养了1名全国劳动模范、3名省级教学名师、1名市级首席技师、6名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文化育人 素质拓展 学院充分发挥孔孟之乡优势,融入传统文化经典,吸纳企业文化精华,实施“课程﹢活动+实践”的人文素质拓展工程,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增强就业竞争力。开发并推出《<论语>心读》《职业人文素养》《儒家文化与企业管理》等系列校本课程,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五月的鲜花”精品文艺汇演、校园文化艺术节等系列文化活动,培养学生“通事达理”的做人品格,“志存高远”的立业精神,“敬事而信”的扎实作风;以“做事先做人、立业先立品”嬴得了企业信任,适应了企业对学生综合职业素质的要求。

产教互融 校企共同 学院以“校企共同体”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产教互融”建设重点专业,“平台+模块”构建课程体系,“校企双嵌”共建教学团队,“生产实境”建设实训基地,“五位一体”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培养“品优技高有才艺”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校企共建了“如意服装学院”、“山推机电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牵头成立了“济宁市机电职教集团”、“济宁市汽车职教集团”、“济宁市建筑职教集团”3个校企共同体;设有“惠普班”、“鲁抗班”、“豪雅班”、“山推班”、“中锐班”、“天元建工班”、“哈佛幼教班”、“商鲲高铁班”、“中煤电子商务班”等20余个冠名班。

学岗直通 光彩就业 学院创新学岗直通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人才培养方案与企业岗位素质要求直通,教学内容与岗位任务直通,教学组织与生产过程直通,实训环境与岗位实境直通,顶岗实习与就业岗位直通,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直通。学院与山推股份公司、东方航空公司等数百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就业合作关系,毕业生与就业岗位比一直保持在1:5以上,特色主干专业达1:10以上,连续3年就业率超过98%。

学院重视专升本工作,先后有3000多名毕业生升入山东科技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等本科院校。学院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学生服兵役的有关政策,近年来有500多名毕业生被招收为士官或应征入伍。

以人为本 关爱学生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服务学生的方针,采取“奖、贷、助、补、减” 等措施激励优秀学子,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及学院奖学金(1200元、800元、600元/人年)、企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学院还设有勤工助学金和特困生补助。学院开通入学绿色通道,不让任何一名考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2014年,我院共321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学金,1271人获得国家助学金,1278人获得学院奖学金,学院发放各类奖、助学金、特困补贴670多万元,并协助843名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495万元。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计划123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

第六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报名考核

第七条 报考条件。已经参加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春季高考的考生在报名时已经确定类别,单独招生必须按相应类别报考。

航空服务专业招生要求: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5cm,年龄不超过20周岁,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部和手、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精神病、癫痫病,口齿清楚,普通话基础良好。

旅游管理专业高铁服务与管理方向招生要求(需面试):年龄16~20周岁,女生身高162cm—172cm、男生身高172cm—182cm,肤色好、气质佳、体型匀称,身体健康,无传染病,面部、颈部、臂部、腿部均无明显疤痕,无明显“X”型“O”型腿、走路无明显内八、外八现象。

第八条 体检。依据考生在报名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的体检,录取报到后学院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 报名时间。3月20日至4月7日。

第十条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报名方式报考。

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jnzjxy.com.cn)报名;

现场报名:考生可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济宁市金宇路3号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102室)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第十一条 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学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按统一要求的格式汇总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不得重复报考,考生由于选报多所院校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而不能参加院校单招考核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核。

第十二条 信息确认、缴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4月11日现场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交验2015年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确认时缴纳考试费120元(参照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领取准考证。

第十三条 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考生类别 科目 考试形式
4月12日 上午9:00-11:30 报考夏季高考的考生 基本能力(语文、数学、英语) 笔试
上午9:00-11:30 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 专业技能(职业认知、专业基础和基本技能等)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报考夏季高考的考生考试内容为基本能力测试;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考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

1、基本能力测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知识的综合。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分值为3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形式,测试内容包括职业认知、专业基础和基本技能等方面。分值为300分。

第十四条 命题评卷。

(一)考核由我院组织专门人员命题、阅卷。

(二)考试成绩确定。报考夏季高考的考生以基本能力测试原始分计入录取总分;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录取总分。

考核结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第十五条 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后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一)报名。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月7日前到招生我院报名,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

(二)资格审核。我院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学院在复印件上盖章。

(三)学院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于4月21日前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及审核材料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规定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成绩及我院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于4月16日—4月20日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按省教育厅规定,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第十七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通知书由我院寄发。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九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六章 其 它

第二十二条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费按山东省制定的普通高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航空服务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7000元)。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咨询电话:(0537)2225775 2285775

网址:www.jnzjxy.com.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3号

邮编:272037

附件: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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